总检察署提控刘特佐及其父亲刘福平非法挪用一马公司资金后,全国总警长弗兹透露,警方将向国际刑警申请红色通缉令,尽速将涉案者逮捕回国受审。

弗兹今日发文告指出,警方完成调查后已将调查结果提呈予总检署,并以此为据援引《2001年反洗钱和恐怖主义金融法令》第4(1)(a)条文下提控刘特佐8项罪名,同时提控刘福平1项罪名。

“所有提控程序已在8月24日于布城(地方)法庭完成,法庭也向警方发出两人的逮捕令。”

“警方向国际刑警申请发出红色指令,以追踪及逮捕这两名涉案人士,并将他们带回国面对马来西亚的司法审判。”

今正式提控刘特佐

据报道,警方刑事调查局和总检署书今天在被告“缺席”(in absentia)下,向布城地庭入禀了这次的提控

其中,刘特佐面对的8项控状,3项罪名跟接收资金有关,而5项罪名则跟资金转移有关;刘福平则因涉嫌非法把5600万美元(折合2亿3000万令吉)汇给刘特佐,因此被控1项罪名。

无论如何,刘特佐今日透过发言人坚持自己清白无罪,并宣称马来西亚当局不会公平审讯此案,因此绝不主动投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