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及服务税(SST)距离落实日仅剩一个星期,不过,政府还在最后处理销售税清单,预计下周才能整理完毕。

关税局总监苏波玛廉(T Subromaniam)告诉《当今大马》,该部门将在下周确定清单。

“我们将在数日内完成(清单),下周会整理完毕。”

政府决定从9月1日开始实施销售税,惟根据联邦报网站,相关法令至今尚未通过宪报。

不过,多家媒体和盛传讯息宣称,许多主要商品将被征收销售税,税率高达5%或10%。

这些商品主要是列在关税局的一份销售税建议文件,目前可在其官网查阅。

其中,《东方日报》在8月23日报道,所有美妆用品,包括洗发露和牙膏,会被征收10%销售税。

迄今,财政部长林冠英表示,布城有意豁免5443项商品和服务的销售税。其中,545项商品和服务过去被国阵前朝政府征收消费税(GST)。

林冠英说,销售税仅占消费者物价指数(CPI)38%的商品,而消费税则占了该指数逾60%的商品。

销售税会向在马来西亚生产、销售、使用和消耗的产品,以及进口到马来西亚的商品征税。

而服务税会向马来西亚任何应征税的服务(taxable services)征税。财政部长有权决定应征税的服务项目,同时决定销售及服务税的税率。

建议豁免清单

7月19日,关税局发布一份建议中的免税清单,主要包括杂货商品,如沙丁鱼、快熟面、冷冻和加工肉品、乳制品、咖啡、茶、辣椒酱、番茄酱、谷类小麦、人造奶油、米粒、面条和蔬果。

另一份建议清单则列出应征税的商品,并按5%或10%税率加以分类,同时也列出豁免的商品。大部分加工食品豁免征税。

食品如芝士、鲍鱼、乳制品、罐头和加工蔬菜、香肠、肉丸、坚果、椰浆、料酒、花生油和牛油建议会被征收5%销售税。

大部分厨具用品、居家和电子用品,包括厕纸则被纳入建议征收10%销售税的栏目中。

所有可可产品,如巧克力块和巧克力粒也是10%销售税的建议项目。

美妆用品和香水,过去被征收6%消费税,如今则建议会被征收10%销售税。

根据清单,政府打算豁免学童参考书、字典、漫画书,不过,却会向文具如铅笔、颜色笔和校鞋征收10%销售税。

电子产品如手机、笔电、路径器(routers)、数据机(modems)、电脑零件如滑鼠、荧幕会建议被征收5%销售税,而大部分电子和电器用品则会建议征收10%销售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