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检察署提供纳吉与沙菲益的银行户口往来充当证据,指前首相纳吉曾向资深律师沙菲宜支付950万令吉;行动党武吉牛汝莪国会议员蓝卡巴表示,这新证据必须获得全面调查,并促沙菲宜公开澄清指控。

蓝卡巴发文告表示,这项新证据显示,沙菲宜在安华肛交案存有利益嫌疑。  

“在法律上,沙菲宜可以受委为代表政府的主控官,但这种任命必须是没有偏颇及疑虑,以免该案件被视为有缺陷。”

沙菲宜必须自清

“沙菲宜曾经否认收取纳吉的950万令吉,指这指控是‘废话’,表明他自己很清楚指控的严重。”

“(但是)总检察署提供的新证据与沙菲宜的立场相抵触,如果主控官因为薪酬是由潜在的证人(纳吉)所支付而对裁决存有利益关系,那么有关的检控肯定无法确定是没有偏见与疑虑的。”

蓝卡巴表示,任何的检控都必须是公平、而且还必须被视为是公平是很基本的要求,因此,总检察署所提供的证据必须获得全面的调查,尤其调查的结果很可能会影响安华肛交案的结果。

“沙菲宜不能针对如此严重的指控保持沉默。他必须断然否认以消除疑虑,因为他若不这么做,将让人认为他在诉讼中作为主控官的身份确实受到了妥协。”

总检署提供证据

总检察署特别行动队最近在一份宣誓书中揭露,前首相纳吉曾在2013年至2014年期间,总共付了950万令吉给沙菲宜。宣誓书附上纳吉向沙菲益开出的两张支票之副本充当证据,第一张是在2013年9月11日开出的430万令吉支票,而第二张则是在2014年2月14日开出的520万令吉支票。

而安华办公室也在昨晚发文告说,众所周知,沙菲宜在2013年7月至2015年2月之间担任肛交案主控官。

安华在2015年2月在赛夫肛交案最终上诉失败,入狱服刑5年。当年的诉讼过程中,吉隆坡高庭曾在2012年1月9日宣判安华无罪,但控方提出上诉后,沙菲宜获聘为肛交案的主控官。

《砂拉越报告》去年5月31日揭露,沙菲宜涉嫌收取纳吉950万令吉。安华随后申诉,种种迹象显示公平审讯权利已受侵害,因为受聘为主控官的沙菲宜拥有重大的钱财利益。

沙菲宜曾驳斥安华的说法,并指这些都是“废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