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选民挑战安华特赦案有误,总检署呈初步反对
刊载: Oct 9, 2018 3:08 PM | 更新: Oct 9, 2018 3:27 PM
希盟波德申补选候选人安华申请撤销一波德申选民要求法庭裁决废止其特赦后,总检察署也在今日也提出初步反对。
希盟波德申补选候选人安华申请撤销一波德申选民要求法庭裁决废止其特赦后,总检察署也在今日也提出初步反对。
高级联邦律师苏查娜阿丹(Suzana Atan)告诉记者,吉隆坡高庭并没有权限审理此案,入禀此案的选民诺拉兹雅(Noraziah Mohd Shariff)应该入禀选举法庭。
总检察署是代表特赦局提出反对。诺拉兹雅把把安华列为第一答辩人,联邦直辖区特赦局则是第二答辩人。
由于诺拉兹雅的律师昨日才收到文件,法官阿兹扎(Azizah Nawawi)将案件定在11月8日聆审总检察署的初步反对和安华的撤案申请。
不具法律基础兴讼
昨日,安华入禀法庭要求撤销此案。安华代表律师里拉(J Leela )向《当今大马》表示,申请撤销案件的理由是,安华所获的全面特赦是不能被兴讼挑战的,而选民并没有法律基础提出诉讼。
“我们(的撤案申请)也进一步说明,这诉讼是无聊、无理取闹以及滥用法庭程序(的举动)。”
选民在提名前兴讼
现年38岁的诺拉兹雅,是在9月28日入禀高庭,要求废止公正党候任主席安华获得的全面特赦,同时取消安华在波德申补选上阵的竞选资格。
诺拉兹雅在诉状中要求法庭宣判:
1、安华所获得的全面特赦,并没有撤销其禁止担任公职的限制。安华因涉及刑事案而失去担任国会议员资格。
2、特赦局不符合宪法;
3、基于特赦局违反联邦宪法第42(5)条文,必须取消国家元首所给予的特赦;
4、在安华恢复竞选资格前,无法竞选任何国会议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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