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在面子书侮辱警员,工人被判监禁半年
一名男子因在面子书发表不当言论,冒犯2名不幸于东海岸大道发生车祸丧命警员,而在今日遭关丹地庭判监禁6个月。
据《马新社》报道,该名男子名为莫哈末哈那(Mohd Hannan Ibrahim),今年27岁,来自北根,是载送渔获的工人。
一名男子因在面子书发表不当言论,冒犯2名不幸于东海岸大道发生车祸丧命警员,而在今日遭关丹地庭判监禁6个月。
据《马新社》报道,该名男子名为莫哈末哈那(Mohd Hannan Ibrahim),今年27岁,来自北根,是载送渔获的工人。
地庭法官西蒂阿米娜(Siti Aminah Ghazali)今日判决莫哈末哈那6个月监禁,从被捕当天,即10月23日计算。
报道称,莫哈末哈那是在10月23日,透过三星Galaxy J2 Prime 手机,在名为“Komuniti Kuantan”的面子书专页上发表侮辱两名警员的评论。
莫哈末哈那是在《1998年通讯及多媒体法令》233 (1) (a) (i) 条文下被控,一旦罪成,最高可被罚款5万令吉,或不超过1年监禁,或两者兼施。
请求法院从宽发落
莫哈末哈那并无代表律师,他表明自己的月薪只有1600令吉,负责从北根载送巴丁鱼到淡马鲁。
“我请求法院减刑。我需要支援我的家人与侄子。我的母亲生病了,我需要照顾她。”
他随后感谢法官从宽发落。
副检察司法蒂玛(Fatimah Abu Bakar)则要求地庭给予适当处罚,以警惕当事人与公众在网络发言要谨慎。。
“他帖文中的侮辱言论不仅让皇家警察工作的人感到愤慨,也让家属感到难过。”
谴责援恶法逮捕人
不过,独立新闻中心(CIJ)昨天发表文告,谴责警方逮捕莫哈末哈那。
该组织认为,值得关注的是,过去警方形象不佳,以致该男子言论一出就被指为是侮辱警方,并导致被捕。
该组织称,与其逮捕该青年,警方不如专注经营社区关系,根治问题,而不是逮捕发表冒犯言论者。
再者,该组织也呼吁通讯及多媒体部长哥宾星下达通令,暂停援引《1998年通讯及多媒体法令》第233条文逮捕人。
“这条文已拟意废除。不应该再用来钳制言论,或者抑制冒犯言论等。”
“我们呼吁释放该名工人。警方不应再援引这项条文逮捕人,而要遵循《联邦宪法》第10条所保障的言论自由。”
彭亨警察总部警员罗斯兰与华森依丁是于本周二从文冬护送考卷至关丹时,在东海岸大道失控撞向护栏后丧命。


确定要删除留言?
此后将无法恢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