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吉刑事失信案:12月7日审换法庭申请
刊载: Nov 30, 2018 12:53 PM | 更新: Nov 30, 2018 1:44 PM
前首相纳吉申请将6项刑事失信控罪案转由高庭审理,今天吉隆坡高庭择定12月7日聆审这项申请。
上述案件原订在吉隆坡地庭审理。案件也与前财政部秘书长依尔万有关,因此依尔万也和纳吉一起被控。
前首相纳吉申请将6项刑事失信控罪案转由高庭审理,今天吉隆坡高庭择定12月7日聆审这项申请。
上述案件原订在吉隆坡地庭审理。案件也与前财政部秘书长依尔万有关,因此依尔万也和纳吉一起被控。
本案今天进入案件管理程序,副主簿诺丽雅娜(Nurliyana Ismail)择定上述聆审日期。
司法专员罗萨娜(Roxana Ali Yusof)将会负责这项申请。
副检察司莫哈末依兹哈努丁(Mohd Izhanuddin Alias)为控方代表,而拉莫(Rahmat Hazlan)则是纳吉的代表律师。
依尔万的代表律师古玛仁登(K. Kumaraendran)向记者表示,其当事人没有反对这项申请。
根据《马新社》,由于此案将一并审理,因此依尔万无须另外入禀申请转至高庭。
涉挪用公款逾66亿
10月25日,纳吉和依尔万面对6项刑事失信控状,涉嫌挪用公款偿还国际石油投资公司(IPIC)和解费,款项高达66亿3606万5000令吉,惟他们皆否认有罪,获准保外候审。
纳吉与依尔万两人是以公务员身份,即財政部长和財政部秘书长涉刑事失信罪而同时被控。
两人被控抵触刑事法典第409(失信)条文,并与相同法典第34条文同读,一旦罪成,最高刑罚为20年监禁和鞭笞,以及可被罚款。
不过,法律规定年龄50岁以上可豁免鞭刑,因此,今年65岁的纳吉与61岁的依尔万就算罪成,也可豁免鞭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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