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庭维持高庭原判,国能须赔金马仑泄洪案居民
刊载: Dec 11, 2018 12:26 PM
中午1点30分更新
金马仑冷力水坝5年前突然泄洪,造成夺走4条人命的悲剧,上诉庭今日维持吉隆坡高庭原判,即国能公司须为惨案负起责任。
上诉庭也下令,国能公司必须赔偿2万令吉予受影响的金马仑高原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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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马仑冷力水坝5年前突然泄洪,造成夺走4条人命的悲剧,上诉庭今日维持吉隆坡高庭原判,即国能公司须为惨案负起责任。
上诉庭也下令,国能公司必须赔偿2万令吉堂费,给受影响的金马仑高原居民。
这次负责聆审的3名法官分别是联邦法官东姑麦文(Tengku Maimun Tuan Mat),以及上诉庭法官林添钻(Mary LimThiam Suan)和哈斯纳( Hasnah Mohamed Hashim)。
而代表100名金马仑居民的代表律师为玛诺卡兰(M Manogaram)。
国能是持有者和营运者
玛诺卡兰转述,法官裁决,国能公司持有和营运金马仑冷力水坝,因此不能推卸责任。
今年5月25日,吉隆坡高庭法官诺丁哈山(Nordin Hassan)宣判,国能公司2013年10月23日疏于职守,并未安装水位检测系统,导致苏丹阿布巴卡水力发电水坝三次泄洪。
案发当年,由国能公司所管理的金马仑冷力水坝,因雨量激增突然泄洪,结果形成急流淹没附近村子和农场,造成4人丧命,其中3人是外籍劳工。后来,100名金马仑居民提出法律诉讼,提告国能公司。
当时,法官诺丁哈山裁示,高庭副主簿将负责评估赔偿额,同时谕令国能公司支付5万令吉堂费予原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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