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方撤申请,哈萨那失信案续由地庭审理
随着控方撤回转呈高庭审理申请,马来西亚对外情报组织(MEIO)前总监哈萨那的刑事失信案,将继续交由吉隆坡地庭审理。
副检察司依斯干达(Mohd Iskandar Ahmad)今早撤回该申请。他告诉高庭,随着哈萨那的辩护律师团打算挑战把案件转交高庭申请,总检察署已指示他们撤回动议通知书。
随着控方撤回转呈高庭审理申请,马来西亚对外情报组织(MEIO)前总监哈萨那的刑事失信案,将继续交由吉隆坡地庭审理。
副检察司依斯干达(Mohd Iskandar Ahmad)今早撤回该申请。他告诉高庭,随着哈萨那的辩护律师团打算挑战把案件转交高庭申请,总检察署已指示他们撤回动议通知书。
不过,他却不忘批评,辩方立场“U转弯”,因为后者最初也同意把案件交由高庭法官审理。
抨辩方立场U转弯
依斯干达向高庭法官纳兹兰(Mohd Nazlan Mohd Ghazali)点出,地庭法官罗兹娜(Rozina Ayob)在案件过堂时,其实已询问哈萨那的辩护律师,是否反对把案件转交给高庭审理。
“事实上在1月3日,他(哈萨那的律师沙哈鲁丁)已跟法官确认(没异议)。”
“法官问了几次,他们是否反对,但他们却说没有。”
沙哈鲁丁(Shaharudin Ali)回应说,虽然他们确实“U转弯”,但有关决定却不是一项罪行。
地庭也可伸张正义
沙哈鲁丁接着解释,是基于两个原因,反对控方的动议通知书。其中,包括有关申请并没有宣誓书的支持。
沙哈鲁丁也告诉法庭,控方是援引《刑事程序法典》第417条文提出申请,故可以被挑战。
他之后告诉媒体,辩方律师是几天前跟当事人讨论后,决定继续把案件交由地庭法官审理。
“经过我们跟当事人深入讨论后,我们发现,留在地庭审讯会更适合。我们觉得,同样可以在地庭伸冤得直。”
“我认为,这个案件也不像一马公司案般,涉及复杂的法律课题。一马公司案很复杂,所以交由高庭审理并不令人感意外。”
避免被一马案影响
此外,沙哈鲁丁表示,要案件留在地庭审理,也是为了避免哈萨那被一马公司的审讯影响。
“我们也讨论到,(高庭)法官将忙着聆审一马公司的案件。如果我们把哈萨那的案件混入其中,我担心哈萨那也会被一马公司案影响。”
“所以我认为,我们是考量了所有的角度。我们也认为,地庭是我们可以平静审讯案件的地方。”
最终,法官纳兹兰允许控方撤回申请,并择定案件于2月21日交回给地庭审理。
2018年10月25日,哈萨那被控以其情报主任身份于2018年4月30日至5月9日触犯刑事失信罪,涉及公款达1210万美元。
哈萨那是在刑事法典第409条文下被控。一旦罪成,可被判坐牢20年,鞭刑以及罚款。不过,在刑事法典下,女性豁免于鞭刑。哈萨那今年61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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