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午12点04分更新

雪兰莪士毛月补选即即将在下周六提名,惟一名律师透露,下周一将入禀沙亚南高庭申请禁令,以选委会仅有一名主席乃是不合法为由,而试图禁止举行补选。

这名律师名为凯鲁阿占(Mohd Khairul Azam Abdul Aziz),就是去年辱骂啤酒推销员事件主角艾迪和2015年刘蝶广场偷窃案的代表律师。

凯鲁阿占(Mohd Khairul Azam Abdul Aziz)告诉《当今大马》,将会代表他的当事人,即一名士毛月选民申请庭令。

他正准备发出媒体邀请函,通知下周一(2月11日)入禀诉讼后,将在沙亚南高庭召开记者会。

选委会仅有主席一人

凯鲁阿占说明,将以选委会不合法为由,向法庭申请禁令。

“根据联邦宪法,选委会并不合法。因为(既有的)选委会成员只有主席,没有其他6名成员。”

上个月,选委会主席阿兹哈宣布,士毛月补选将在3月2日投票时,强调选委会其他委员的职位仍悬空,不会影响选委会的运作和法律地位。

他说,根据联邦宪法第11列表的第33C项,任何法定机构和委员会都不受到空缺影响。

另一律师也入禀法庭

另一方面,律师沙哈鲁丁(Shaharudin Ali)今日也入禀法庭,要求法庭裁决“一人选委会”不合法。

“我们今日已入禀法庭,要求法庭作出多重声明(multiple declaratory orders),此外还包括要求声明选委会在法律上不能立足。”

同时,沙哈鲁丁今日发文告说明,他们也向法庭申请紧急证书(certificate of urgency),要求尽快审理他们的上述申请。

不过,沙哈鲁丁并未说明其当事人的身份。

他强调,依据宪法,选委会的主要功能是监督和筹备国州选举。

“我们很难想象,单独一人怎么可能合宜地执行这些功能。”

“在我们看来,根据联邦宪法第114条文,‘一人机构’(one man entity)并不是有效且合法的选委会。”

他补充,倘若法庭判决选委会不合法,即将在2月16日举办提名的士毛月补选也将展延,直至选委会的组成符合宪法要求。

5委员提前离职

去年,选委会宣布,5名选委会成员议决缩短任期,在今年1月1日提前离职。他们包括选委会副主席奥曼(Othman Mahmood)、委员尤索曼苏(Md Yusop Mansor)、阿都阿兹(Abdul Aziz Khaldin)、苏莱曼(Sulaiman Narawi)以及廖宗昌(译音,Leo Chong Cheong)。

他们预料将会接受仲裁庭的审理,以调查选委会在第14届大选所涉及的不当行为,惟仲裁庭的合法性近日受到质疑

士毛月区原任议员巴迪亚因心脏病发,于上周五清晨4时45分在加影医院逝世,享年57岁。选委会宣布补选相关日期,即2月16日提名,3月2日投票,竞选期14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