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贿还车贷,诺益山努丁再挨14贪污罪
柔佛哥打丁宜前国会议员诺益山努丁早前被控索贿23万令吉,今天早上再被控上吉隆坡地庭,涉及14项贪污控罪,总共收取2万3540令吉贿款。
根据《马来邮报》的报道,诺益山努丁(Noor Ehsanuddin Mohd Harun Narrashid)是在《刑事法典》第165条文下被控,惟诺益山努丁不认罪,并要求法庭审讯。法庭择定于3月14日为该案过堂。
下午1点57分更新
柔佛哥打丁宜前国会议员诺益山努丁早前被控索贿23万令吉,今天早上再被控上吉隆坡地庭,涉及14项贪污控罪,总共收取2万3540令吉贿款。
根据《马来邮报》的报道,诺益山努丁(Noor Ehsanuddin Mohd Harun Narrashid)是在《刑事法典》第165条文下被控,惟诺益山努丁不认罪,并要求法庭审讯。法庭择定于3月14日为该案过堂。
诺益山努丁被指控在2014年2月至2015年5月担任联邦土地发展局董事期间,在吉隆坡马鲁里花园的艾芬银行分行,从Karya Hidayah私人公司收取共14张不同的支票。这些贿款被用来偿还每月的汽车贷款。
检方要求诺益山努丁缴纳3万令吉的保释金,并每月到最近的反贪会办公室报到。
诺益山努丁的辩护律师迪里仄范(Thrichelvam)反对第二项要求,并表示诺益山努丁是商人时常要出差。
地庭法官阿兹曼阿莫(Azman Ahmad)随后驳回检方第二项要求,允许诺益山努丁以3万令吉保释金及一名担保人的条件获得保释,并谕令诺益山努丁在每月的第一周向反贪会报到。
早前被控索贿23万
诺益山努丁现年56岁,拥有“拿督”头衔,曾担任联邦土地发展局的通讯主任、联土局投资机构(FIC)的董事及联邦土地发展局环球创投控股(FGV)的董事会成员。
2月10日,诺益山努丁被控上新山地庭,因涉嫌以联邦土地局印刷合约为交换条件,收取高达23万令吉贿款。
上届大选,诺益山努丁遭国阵除名,不获提名上阵哥打丁宜国席,而该议席改由东南(Tenggara)镇原任议员哈丽玛(Halimah Mohamed Sadique)出战并获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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