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免“剃光头”事件重演
首相受促尽快成立投诉独委会
'主行动党秘书长林冠英今日促请首相阿都拉尽快成立“独立投诉警方与违例"'会”,以遏止类似加影警方将11名被扣者剃光头的滥权事件重"。
林冠英也敦促加影警区主任为滥权令11名乐龄人士受辱事件"歉。
民主行动党秘书长林冠英今日促请首相阿都拉尽快成立“独立投诉警方与违例委员会”,以遏止类似加影警方将11名被扣者剃光头的滥权事件重演。
林冠英也敦促加影警区主任为滥权令11名乐龄人士受辱事件道歉。
林冠英在文告中公开一封致给首相的信函,指首相要落实警察皇家委员会的这项建议,未获得巫青团长希山慕丁的支持,后者形容成立独委会未能解决所有涉及警方的问题或公众人士对警方的指责。
“行动党支持成立独委会,以免类似加影警局的滥权事件重演。令人震惊的是,雪州总警长竟声称,将被扣者剃光头是符合法律条文的,只是其他州的警方没遵照而已。前全国总警长哈聂夫已经强调,将被扣者剃光头是违法的。”
应立即停止剃光头做法
他指出,行动党欲代表上述11名受害者要求首相下令加影及其他地区警方立即停止将未被定罪者剃光头的做法。
“首相也应下令警方,尤其是加影警方针对在新年期间,令受害者蒙羞与破坏佳节气氛滥权事件道歉,并作出适当的赔偿。”
据报道,今年1月30日晚上110时30分,11名蕉赖11哩新村村民,被指在雪州无拉港路Sang Key茶室聚赌而被7名警员逮捕。他们被戴上手铐、脱光衣服只剩内裤、被剃光头及被扣押在拘留所内,同时不准与家人联络,直到1月31日下午5时被释放。
林冠英表示,警方有权扣留任何人,但在被法庭定罪之前,任何人被视为是无辜的。
“而且他们的罪行并不像杀人、欺骗、抢劫或致伤他们那般严重至必须受到这种对待。此外,其他被怀疑犯下重罪的被扣者,在其他警局内未面对同样的对待。”
“如果加影警局有此做法,肯定是出了问题。将被扣者剃光头是违法之举,因为1953年拘留所条例第9A条款没阐明,警方可以将被扣者剃光头。此条例应废除,因为它与被逮捕是无辜的直到被判有罪为止的原则背道而驰。只有在被扣者同意下,他们的头发才可以被剪。”
促警方道歉及赔偿
他说,上述11人从未曾剃光头,警方的剃头行动令他们受辱,而其中一些受害者也因此不敢出门见人。
“加影警区刑事调查主任阿都法达阿末助理警监说,将他们剃光头是一般程序,以确保他们不再回到拘留所中。因此,让属下非法'施刑'的加影警区主任莫哈末诺哈金助理总监应向这11名受害者道歉,并作出赔偿。”
“这起事件也涉及公众利益,因此公众人士都同情受害者的遭遇,并不满加影警方的做法。大家都认为,法律应该平等,加影警方对付这些乐龄人士,因为他们不富有、无权势及没有地位。”
他表示担心,随著加影警区主任的言论发表之后,有关违法行径将持续下去。
“为了确保所有警局平等对待全民,首相应下令加影及其他有意看齐的警区,立即停止剃光头做法。这些受害者除了要讨回公道与尊严外,也要敦促警方,尤其是加影警区提升对人权的尊重,使有关事件不重演。”


Are you sure you want to delete this comment?
This action cannot be undo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