净选盟向警方举报希盟国阵,犯下四项选举违规
刊载: Mar 2, 2019 4:06 PM | 更新: Mar 2, 2019 6:27 PM
净选盟向警方举报希盟和国阵,指两党在士毛月补选犯下四项选举违规。
净选盟执行总监叶瑞生向媒体表示,净选盟举报的事项有:在一个投票站外设立凉亭”、在4个投票站外拉票、党员和支持者在投票站外溜达。
净选盟向警方举报希盟和国阵,指两党在士毛月补选犯下四项选举违规。
净选盟执行总监叶瑞生向媒体表示,净选盟举报的事项有:在一个投票站外设立凉亭”、在4个投票站外拉票、党员和支持者在投票站外溜达。
他透露,希盟和国阵今天在灵青镇(Bandar Rinching)投票站搭建亭子拉票。
“根据1954年选举犯罪法令,只有选委会可以架设所谓的凉亭。”
《当今大马》正在联系希盟与国阵,以便寻求回应上述指责。
在4个投票站外拉票
此外,叶瑞生指出,净选盟的观察员也发现,希盟和国阵的支持者在4个投票站外拉票,而抵触了1954年选举犯罪法令的第26条文。
这4个投票站分别是,灵青镇国中(SMK Bandar Rinching)、灵青镇国小(SK Rinching)、甘丹柏迈国民小学(SK Kantan Permai)和万宜路三英里宗教小学(Sekolah Rendah Agama Batu 3)。
根据叶瑞生,一辆贴有党徽的汽车被发现载送支持者到万宜路三英里宗教小学投票。
促区分罪行的严重度
净选盟已针对上述违规行为,向当局提呈录影和照片为证。
另一方米,叶瑞生指出,目前的选举法令过于笼统,无法区分严重和比较轻微的违例行为。
“所以,我觉得选委会和立法者应该研究,如何改进我们的选举法律。”
“惩罚也应该跟罪行和其严重性相称。”
他建议,对在投票日拉票的候选人施予罚款,因为取消他们的资格似乎过于严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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