砂拉越网民阿里斯特因侮辱伊斯兰先知被判监禁逾10年,惟伊党副主席莫哈末阿玛却力挺有关判决。

“如果(你)问我,我会说我赞同。因为这是向所有人发出的严厉警告。”

“如果展现宽松的态度,我们仿佛在鼓励民众玩弄这个课题。干脆一次过施予(重罚),至少民众会去思考啦。”

莫哈末阿玛(Mohd Amar Nik Abdullah)是今天在哥打巴鲁,如此回应一些人士促法庭检讨判决的要求。

照伊斯兰法应判死刑

莫哈末阿玛也是吉兰丹副大臣,他说,根据伊斯兰法,侮辱先知的罪名是判死刑。

“如果根据(伊斯兰)真正的刑罚,侮辱先知的人要被判处死刑。”

“(这是)如果我们采用宗教里最严厉的惩罚。不管是针对哪一位先知,因为先知是备受敬仰的人。”

“宗教不容被侮辱,就算我们不认同,我们也不侮辱别人的宗教。需要尊重彼此的宗教和信仰。”

法庭命接受精神观察

警方日前逮捕多名涉嫌侮辱伊斯兰先知穆罕默德的网民,而4人于上周分别被控,两人不认罪要求审讯,另外两人则俯首认罪,阿里斯特为其中之一。

阿里斯特是在刑事法典第298A(1)(a)条文下面对5项控罪,每条控罪分别监禁2年,由于分开执行,因此需监禁10年。

另外,他也在《1998年通讯及多媒体法令》第233条文(1)(a)条文下面对5项控罪,每条控罪被判罚款1万令吉或以监禁2个月取代,因此总共需罚款5万令吉或监禁10个月。

之后,公正党峇都林当区州议员施志豪和一批律师要求检讨判决。

古晋高庭今天聆讯刑事检讨申请后,谕令阿里斯特接受为期1个月的精神健康观察。此外,高庭法官阿查哈里(Azahari Kamal Ramli)也择定4月16日再次聆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