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庭推翻地庭裁决,允毒污案新籍嫌犯保释
新山高庭推翻地庭裁决,允许巴西古当金金河倾倒化学废料案的新加坡籍嫌犯保释出外,同时减低另外两名马来西亚籍嫌犯的保释金。
3名被告分别是35岁的罗里司机马里达斯(Maridass),42岁的公司董事叶永良(音译,Yap Yoke Liang),以及34岁的新加坡籍董事王京超(音译,Wang Jing Choa)。
新山高庭推翻地庭裁决,允许巴西古当金金河倾倒化学废料案的新加坡籍嫌犯保释出外,同时减低另外两名马来西亚籍嫌犯的保释金。
3名被告分别是35岁的罗里司机马里达斯(Maridass),42岁的公司董事叶永良(音译,Yap Yoke Liang),以及34岁的新加坡籍董事王京超(音译,Wang Jing Choa)。
三人在3月25日被控上新山地庭,罪名是在3月7日午夜12点至1点之间,于马赛城一路的扩桥工程地点将化学废料倒入巴西古当金金河。
叶永良和王京超被控32项罪名,马里达斯则被控一项罪名。
此前,地庭法官加拉尼(Jailani Rahman)裁定马里达斯的保释金是10万令吉,叶永良的保释金则是25万令吉,并需交出护照,另加一名担保人。王京超则因为是外国人,不得保释。
地庭未提供合理理据
《星报》报道,新山高庭法官阿末卡马(Ahmad Kamal Md Shahid)今天裁决时说,地庭法官决定三人的保释条件时,没有提出合理的理据。
“金金河事件获得媒体广泛报道,不仅在柔佛受关注,在全国也备受关注。”
“高庭有权检讨(地庭)裁决,我发现该法官犯了错。”
法官阿末卡马裁定,马里达斯的保释金从10万令吉减至3万令吉;而叶永良的保释金从25万令吉减至15万令吉。王京超则可以25万令吉获得保释,并加上两名大马担保人。
不过,王京超必须在每月的15日向巴西古当警局报到,直到案件结束。
控方代表是副检察司罗斯兰(Roslan Mat Nor),马里达斯的代表律师是拉塔克里斯纳(Rathakrishna),叶永良和王京超的代表律师是苏巴马廉(G Subramaniu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