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4点20分更新

国会报道 首相署部长刘伟强今日在国会下议院提呈法案,以寻求修改联邦宪法,恢复沙巴砂拉越的“邦”地位。

部长问答环节结束后,刘伟强提呈法案,修改联邦宪法第1(2)条文,以恢复所有州属在1963年组织联合邦的地位,同时也符合1963年马来西亚协议精神。

这项修宪法案,也被称为2019年宪法(修正)法案。

修正案说明,一旦修正案通过,将取代联邦宪法第1(2)条文,以恢复所有州属在1963年组织马来西亚联合邦的地位,同时也符合1963年马来西亚协议精神。

一旦修正案通过,联邦宪法第1(2)条文将修改成:

“联合邦的成员州属为:(a)柔佛、吉打、吉兰丹、马六甲、森美兰、彭亨、霹雳、玻璃市、槟城、雪兰莪与登嘉楼;

及(b)沙巴与砂拉越。”

上次修宪是10年前

修正案也阐明,若修正案通过,将牵涉政府的额外财政预算,但金额目前尚未能敲定。

刘伟强(见图)在提呈修正案时指出,修宪将符合沙巴及砂拉越州政府及当地人民的期望,同时也不会改变联邦政府及州政府在联邦体制下的功能。

在刘伟强呈法案前,首相马哈迪率先在国会走廊召开记者会指出,本次法案是为了显示联邦政府承认马来西亚是由三个主体组成,即马来亚联邦、沙巴及砂拉越。

“因为现有宪法没有说明清楚,所以我们必须修改宪法。要做到这点,我们必须获得三分二的多数支持。”

“若此事为沙巴及砂拉越(议员)拒绝,那么对于本政府而言,我们是支持(修宪)的,只是我们得不到三分二支持。”

若下议院成功通过修宪法案,这将是第58次修改宪法,也是国会阔别10年后的再次修宪。在此以前,最后一次修宪是在2009年,修改的是宪法第122和122A条文,关于联邦法院组织的部分。

修宪须获三分二支持

要修改联邦宪法,必须获得国会三分二大多数议员的支持。

目前,首相马哈迪所领导的希盟与盟友沙巴民兴党及民统共有139名国会议员,尚欠9名国会议员才能跨越三分二门槛。

联邦宪法第1(2)条文上一次是在1976年修改。这条条文阐明:“联合邦的成员州属为柔佛、吉打、吉兰丹、马六甲、森美兰、彭亨、槟城、霹雳、玻璃市、沙巴、砂拉越、雪兰莪与登嘉楼。”

但在1976年修改前,这条条文指出:“联合邦的成员州属为(a)马来亚州属,即柔佛、吉打、吉兰丹、马六甲、森美兰、彭亨、槟城、霹雳、玻璃市、雪兰莪与登嘉楼;(b)婆罗洲州属,即沙巴与砂拉越;及(c)新加坡州属。”

新加坡已在1965年退出马来西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