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马华办免费宴未受查,黄骏延质疑选委会不公
公青团通讯主任黄骏延因涉嫌在晏斗补选宴请选民而被调查,惟其不满只是自己被调查,而马华也涉及宴请选民,却未见被对付。
黄骏延因筹办售票筹款晚宴,而遭选举委员会投报涉嫌宴请选民,今早11点前往芙蓉警区总部给供近一小时。
公青团通讯主任黄骏延因涉嫌在晏斗补选宴请选民而被调查,惟其不满只是自己被调查,而马华也涉及宴请选民,却未见被对付。
黄骏延因筹办售票筹款晚宴,而遭选举委员会投报涉嫌宴请选民,今早11点前往芙蓉警区总部给供近一小时。
黄骏延今日向《当今大马》披露,据警方告知,自己是晏斗补选期间唯一遭投报涉嫌宴请选民的人。
“警方说没有接到其他有关宴请选民的投报,选委会只针对我这个案例报案。”
黄骏延是在选举犯罪法令第8条文下受查。
他重申,投票前夕(12日)于晏斗亿嘉镇举行的晚宴,是一场售票筹款晚宴,每桌售价300令吉。
质疑选委会双重标准
接着,黄骏延批评选委会双重标准,希盟举办售票晚宴遭到投报,然而补选期间,马华举办多次免费宴请选民活动,却不见有任何对付行动。
他说明,马华6日当晚在晏斗竹林观音庙举办千人聚餐会,座谈会也办有免费自助餐宴请选民。
“这些活动都有见报,选委会却没采取任何行动。”
根据《星洲日报》,马华瓜拉沙加支会在4月3日举办座谈会为国阵候选人莫哈末哈山助选,设有免费自助餐招待出席者。
4月6日,莫哈末哈山支持者在晏斗竹林观音庙举办千人晚宴,出席者包括马华总会长魏家祥、巫统林茂区国会议员凯里。
《星洲日报》报道,莫哈末哈山或许顾及可能触犯选举法令,而缺席宴会。
有无投诉都发出警告
黄骏延披露,希盟筹款晚宴结束当晚,选委会官员即发出违规通知单。
“我询问那名官员,是不是有接到什么投诉。他虽然说有,但也表明,无论是否有接到投诉,选委会都会举报我们。”
他说明,警方接下来将传召公青团槟州副团长李文兴作为证人助查此案。
黄骏延今日是在律师赵俊文与公正党万挠州议员蔡伟杰等人陪同下,前往警局录供。
1954年选举犯罪法令第8条文阐明,任何提供食物、饮料、茶点或金钱,企图贿赂及影响他人选举倾向,即构成贪污罪名。
一旦罪成,可被判处监禁不超过2年、罚款最少1000令吉及最高5000令吉。罪成者也不能列为选民,并禁止成为候选人长达5年。若已胜选,则必须悬空相关议席。
昨日,森州代总警长莫哈末玛尤索(Mohamad Mat Yusop)告诉《当今大马》,警方援引选举法令第8条文,即宴请选民罪来调查黄骏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