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个人账户收纳吉资金,唯区部主席称一切透明
2名巫统区部主席今天在SRC国际公司汇款案审讯上供证,而他们的供词揭露,前首相兼前巫统主席纳吉为区部提供的资金,未必都汇入区部的账户。
第9名证人,即巫统峇眼色海(Bagan Serai)区部主席阿斯玛迪(Asmadi Abu Talib)供称,他于2014年收到纳吉的一张5万令吉支票,而该笔钱是直接汇入他的个人账户。
2名巫统区部主席今天在SRC国际公司汇款案审讯上供证,而他们的供词揭露,前首相兼前巫统主席纳吉为区部提供的资金,未必都汇入区部的账户。
第9名证人,即巫统峇眼色海(Bagan Serai)区部主席阿斯玛迪(Asmadi Abu Talib)供称,他于2014年收到纳吉的一张5万令吉支票,而该笔钱是直接汇入他的个人账户。
不过,第10名证人,即巫统柔佛新山区部秘书阿布达立(Abu Talib Alias)透露,他也收到纳吉的30万令吉支票,但是汇入新山区部的账户。
阿斯玛迪在辩方律师沙菲宜的交叉盘问时承认,纳吉给予的5万令吉非汇入区部账户内。
沙菲宜:该笔汇款是否显示在峇眼色海区部的(银行)账目上?
阿斯玛迪:没有,但(区部)理事懂这笔钱,党管理层也知道。
沙菲宜:一切都是以公开的方式处理?
阿斯玛迪: 是的。
不用经过大会和稽查

副检察司苏海米(Suhaimi Ibrahim)接着询问阿斯玛迪,为何该笔钱没有汇入区部的官方账户?
阿斯玛迪(上图)解释,若是汇款给区部,则要经过区部年度大会的审查及稽查程序。
“若是通过我,它(钱)就会直达管理层。年度大会的话,就会牵涉到外部稽查师。”
据他指出,该笔资金是用来偿付欠债、资助先知诞辰活动、支付额外授课的教师及为一支学校乐队购买制服。
至于新山区部,阿布达立解释,有关资金是用来资助旗下86个支部、斋戒月期间为贫户提供施舍品,及在发生暴风雨等天灾时提供援助金。
主席资助区部很寻常
沙菲宜交叉盘问2名证人时也尝试证明,巫统主席资助党区部是标准程序,而从马哈迪担任巫统主席时代,即有这种做法。
早上的审讯也传召了承包商达勿莫哈末(Daud Mohd)和敦阿都拉萨庇护中心(Rumah Penyayang Tun Abdul Razak)的信托人阿都穆尼(Abdul Munir Othman)。
达勿供证时说,他曾在2014年替纳吉彭亨北根的住家装修,并向后者发出7万7300令吉的发票。
阿都穆尼则指出,他曾在2015年2月12日收取纳吉的40万令吉支票,用作庇护中心的维修、员工支薪及其他用途。
现年65岁的纳吉去年7月4日被控3项SRC资金失信控状及一项滥权控状,涉嫌款项为4200万令吉。去年8月8日,他又被控3项涉嫌相同款项的洗黑钱控状。
一旦罪成,在刑事失信罪下,纳吉将可面对监禁最高20年、鞭笞与罚款。在渎职滥权罪下,他可面对监禁最高20年、罚款1万令吉或不少于贿金5倍(视何者为高)。
而在洗黑钱罪下,他可面对监禁最高15年、罚款最高1500万令吉或洗钱款额5倍(视何者为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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