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礼案原告不追究,沙希旦获判释放但非无罪
刊载: Apr 24, 2019 2:28 PM | 更新: Apr 24, 2019 4:29 PM
前首相署部长沙希旦涉嫌非礼少女案昨日才开审,却由于原告人撤回投诉,总检察署随之撤案,法庭今日宣判沙希旦获释,但不等同无罪。
根据《每日新闻》,加央地庭法官艾努沙林(Ainul Shahrin Mohamad)聆听原告人少女等3名证人的证词后,宣判裁决。
前首相署部长沙希旦涉嫌非礼少女案昨日才开审,却由于原告人撤回投诉,总检察署随之撤案,法庭今日宣判沙希旦获释,但不等同无罪。
根据《每日新闻》,加央地庭法官艾努沙林(Ainul Shahrin Mohamad)聆听原告人少女等3名证人的证词后,宣判裁决。
今日供证的另二证人是两名警长诺祖基(Norzuki Hussain)与诺法达(Nor Fattah Abdullah)。
接着,原告人则以闭门方式供证。
沙希旦拒绝置评
根据报道,沙希旦律师赞里(Zamri Ibrahim)说,原告人决定撤回投诉,而控方也跟着撤案。
“虽然原告人等5名证人已经供证,但随着原告人不愿追究此案,此案算是告结,保释金也已退还。”
沙希旦受访时则拒绝置评。
“我在斋戒,我是穆斯林,我遵循这裁决。”
此案检控官是诺丁(Mohd Nordin Ismail)。
昨日法庭才开审
沙希旦也是亚娄国会议员。他去年11月12日被控,涉嫌在去年10月20日晚上于一辆丰田Harrier休旅车内非礼未成年少女,而抵触2017年性侵孩童法令第14(a)条文。
一旦罪成,他将可被判入狱10年与鞭笞。
此案昨日开审,首次名证人是DSSK街头乐团经理阿兹哈哈山(49岁)及乐团一名成员的妻子阿兹琳(27岁)。
根据阿兹琳的证词,原告人踏出沙希旦轿车后,向母亲哭诉沙希旦握住其肩膀与左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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