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午12点48分更新

槟州民政党主席邓章耀去年遭前槟州首长林冠英起诉诽谤,而今在法庭宣布撤回指控林冠英在“海底隧道”计划课题上撒谎的言论。法庭随即裁定该诽谤案了结,两方无需支付堂费。

槟州高庭今早续审审林冠英起诉邓章耀的诽谤的案件。邓章耀表明愿撤回早前所发表的指责。

邓章耀在庭内宣读声明:“我毫无保留与毫无条件地撤回在2018年1月16日及18日记者会所发表的指责。”

《新海峡时报》在1月17日报导邓章耀的言论,题为“槟州应厘请支付款项”。《每日新闻》当天也有类似报导,“槟州隐瞒支付款项。”

2018年1月19日,《新海峡时报》刊登另一则新闻,题为“槟国阵指控首长在四课题撒谎。”

林冠英最终根据《新海峡时报》和《每日新闻》的上述3篇新闻,起诉邓章耀诽谤。

邓章耀声明说:“我感到遗憾,前述的报导对林冠英造成困扰。”

不能再相互起诉

高庭法官路罗希拉(Rosilah Yob)随后发出同意判决书。林冠英的代表律师是西蒙(Simon Murali),而邓章耀的代表律师是郭文伟。

法官发出的同意判决书阐明邓章耀“自愿和无条件地撤回针对时任槟州首长林冠英的言论。”

“因为此行动,诉方和答辩方现在或未来不能再相互起诉。”

法官也裁定,本次的判决是两方诉讼案的终局判决,两方都无需支付堂费。

证明指控不属实

林冠英在法庭外受访时说,邓章耀今天撤回言论前,《新海峡时报》、《每日新闻》已经针对诽谤案寻求和解,并达致协议。

“这证明报导内对于我的指控并不属实,而今天邓章耀撤回其评论。”

“这也显示,报导内的所有指控都是没有根据,不确实和带有恶意,旨在破坏我和槟州政府。”

只付三道路费用

邓章耀去年1月指控,林冠英曾见证Zenith和Ewein Bhd签署售卖一块50英亩的地段,作为偿还三条高速公路及海底隧道计划的部分工程费用。

当时,林冠英坚称,州政府未针对海底隧道缴付一毛钱给承包商,而只曾缴付有关三条高速公路的款项,同时挑战邓章耀指控其说谎。

结果,邓章耀直接点名指控林冠英撒谎,并称不怕被起诉诽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