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宣布放宽轿车隔热膜限制,引来前交通部长廖中莱的“向钱看”质疑,不过交通部长陆兆福坦言,赚钱确实是他们的考量因素之一。

陆兆福今日在交通部召开记者会直言,政府放宽轿车隔热膜透光度,确实是为了要增加政府收入。

惟他补充,除了开源,这次制度性改革也是为了杜绝贪污滥权。

陆兆福透露,前朝政府自2011年起已批准超过2万项要求降低隔热膜透光度的申请,目前大多数获批者的准证都已过期。

他指出,若每个准证都申请更新,并按照新条例缴付5000令吉,这意味着可以为政府带来超过1亿令吉的收入。

“不管谁申请都要付钱”

陆兆福透露,很多拥有拿督和丹斯里勋衔的人一直要求他,批准降低他们轿车隔热膜的透光度,其中一名丹斯里就有6项申请,但他并没有为了讨好对方而同意。

“我选择不要顾虑那名丹斯里到底高不高兴。我要确保的是,不管谁获得批准,他们至少要付一笔钱给政府。”

“如果说有6辆车,那就要给3万令吉。谁来申请都要付这笔钱。”

他呛说,如果是前朝政府,根本一分钱没拿不到。

“不意味申请就会批准”

陆兆福说明,修改条例后,虽然所有人都可以申请让私家车后座车窗和挡风镜全不透光,但这不意味着只要提出申请就必定获得批准。

“不是说你付得起就能获得批准。即使廖中莱今天提出申请,我很肯定他有能力付5000令吉,但不代表他会获得批准。”

“因为我们会衡量,他面对什么(安全)风险。”

“他现在不再是部长,所以或许他不会面对任何风险。因此,即使他申请,也未必获得(批准)。”

“如有案底就直接拒绝”

陆兆福也强调,除了支付费用,申请者也必须经过当局评估和检查背景,包括了有无犯罪记录。

“如果发现有案底,我们会直接拒绝。”

“这就是我们要做的改革,包括我自己下放部长权力,交由(陆路交通局的)委员会处理,以进行制衡。”

“我们要确保有所制衡,即总监不能一个人签名(批准),必须经过会议和(申请)程序。”

杜绝贿赂中间人歪风

陆兆福直言,交由委员会处理轿车隔热膜事宜后,他本身也没有权力质疑或插手,以便陆路交通局的作业更为透明。

他举例,前朝时期,曾有人为了得到批准,而支付部长办公室里的职员8000令吉,作为中间人以取得部长批准。

“我必须坦白说,现在不需要再去找我办公室里的任何人,即使是我的政治秘书也不需要。就算找我也不会获得什么。”

“就算你找我办公室里的职员,也不会拿到批准,所有申请都必须通过审批程序。”

陆兆福前天宣布私人轿车安装隔热膜的新规定,即后座车窗和车后挡风镜不再限制透光度,甚至可以全黑。惟轿车前座挡风镜的透光度维持在70%,而驾驶座和副驾驶座的车窗透光度则是50%。

惟车主依然可基于特定的理由,如安全或健康因素,通过付费(两年5000令吉)及申请把车镜透光度低于该部所规定的标准。

《自由今日大马》昨日报道,廖中莱质疑交通部在决定放宽轿车隔热膜条例之前,是否咨询了利益相关者。他也认为,允许付费进一步降低隔热膜透光度的做法,似乎在“向钱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