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任全国总警长阿都哈密日前表态同意设立警察投诉及行为不检委员会(IPCMC),获得律师公会主席阿都法利的赞赏,并阐明IPCMC不违宪法,也不侵犯总警长权力。

阿都法利(Abdul Fareed Abdul Gadoor)昨日发表文告指出,阿都哈密表态支持设立IPCMC,是一项重要、正面且鼓舞人心的发展。

“我们由衷希望总警长的领导,能为警察问责制度带来新的曙光,重振公众对警方的信心。”

不侵犯总警长权利

阿都法利强调,IPCMC并不违反联邦宪法,因为联邦宪法第140(1)条明确阐明,允许成立一个可管制警方纪律的警察委员会(Police Force Commission)。

“我们阐明,IPCMC在指定纪律处分时,并不会侵犯全国总警长的权力。”

“IPCMC只是接管隶属于警察委员会的内部纪律调查职权,以便进行外部监督。”

“若IPCMC收到(警方)行为不当的投诉,而在经过调查后确认警方已采取适当的纪律行动,IPCMC就不会再采取进一步的行动。”

阿都法利指出,IPCMC只会在警方对投诉不闻不问、没有采取相应的行动时,才会着手介入。

“警方可以放心,所有正直守法、没有犯罪的警员都不必惧怕IPCMC。”

已向政府呈建议书

阿都法利补充,大马律师公会已向体制改革委员会提呈建议书。

“我们提出的修正案旨在解决(警方的)各种担忧,包括获得法律支援、保持沉默权、律师与当事人之间的保密特权,以及对IPCMC的裁决提出上诉的权利。”

“律师公会敦促政府立即成立IPCMC。IPCMC的成立必将能提高警队的形象和地位。”

阿都哈密(下图)上周五透露,他和治理、诚信和反贪中心(GIACC)主席阿布卡欣(Abu Kassim Mohamed)会面后,已解开警方先前对于IPCMC的忧虑,并表示警方原则上已同意设立此一外部监督机构。

 他表示,他将确保IPCMC为警方带来善果,同时让公众觉得备受保护,并获得最好的服务。

希盟大选承诺之一

希盟在去年的大选竞选宣言第20项承诺中阐明,新政府将在第一任期内成立IPCMC,以公平和全面方式调查所有针对警方行为不检的指控,包括扣留所的死亡案件。

这项建议最初是由警队改革皇家委员会于2005年提出,主张加强警察惯例与运作,以警队的滥权和改善警队的工作态度。

不过,由于当时警方高层极力反对成立独立警察投诉和不当行为委员会,时任阿都拉政府最终并没成立IPCMC。

首相马哈迪于去年9月21日宣布,政府拟将强化现有的执法机构廉政委员会(EAIC),并把它转型成IPCM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