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马公司案通缉犯刘特佐在槟城的老家面临充公命运,他昨晚发出公开信喊冤,强调这栋豪宅跟一马案毫无关系,乃其父母辛劳挣钱的结果。

“我的父母辛勤地工作几十年,才得以孩子提供了安全舒适的成长环境。我出世以前,我妈妈就从她的投资中获得优异回报。”

“他们之所以有能力于在槟城丹绒武雅花园购买和兴建门牌69号的房子,多亏了他们先前明智的决定。数十年来,他们也一如我已故的祖父那样,经常无私地捐献和支持地方社群。”

刘特佐续说,他的家人早在2000年就已经购买和兴建这栋房子,比一马公司案发生的日期早了超过10年,他不认为这栋房子有任何问题。

“这是无可否认的,我们有志期2000年7月13日的入伙纸(Certificate of Occupation)等等的证据可以证明这一点。”

“马来西亚政府现在试图以完全虚假的证据来扣押我家人的房子,还假装我家人购买兴建这栋房子跟一马公司案那些指控有关。我觉得这实在是愚蠢荒谬,且这又是这个政权乐于践踏程序,以进行政治报复的案例。”

一马公司的前身“登州投资机构”是在2009年2月27日设立,直至 2009年7月25日才易名为 “一马发展公司”,而一马案是在2015年被踢爆。

抨政府操纵媒体司法

刘特佐称,马哈迪政府过去已被多次揭露伪造证据,以及滥权操控司法系统来达成自己的议程。

“这个政府很明显地一直不计方法地针对我,试图给自己增加政治资本,包括持续地推动全球媒体行动,将我和我的家庭抹黑为‘带罪的逃犯’,无视人权法治地向我们施压。”

“这个政府试图充公我家人早在一马公司成立数十年前就已经买下的房子,这就是因为私人恩怨而针对我全家人,损及了他们的安全。”

刘特佐批评,希盟政府此举等同于毁坏马来西亚在国内外的声誉,也再次证明了这个政府之下,他肯定无法获得公正审讯的机会。

抨希盟漠视人权法治

他接着引述人权观察组织(HRW) 亚洲区副主任罗伯森( Phil Robertson )近期批评希盟政府在人权方面“极度失望”,且批评马来西亚政府撤回签署《罗马规约》的决定。

“更重要的是,我并不是唯一对马哈迪这种违反民主及不顾人权法治深感担忧的人。本月初,人权观察组织的亚洲副总裁也说马哈迪政权在人权方面令人极度失望。”

“此外,政府原本签署了规约,让管理单位提控任何屠杀、违反人权的罪案、战争犯罪案件。人权观察组织上月才批评,马哈迪政府最近撤回签署的决定,这样的决定就像是笑话了马来西亚对正义的追求。”

在公开信的最后,刘特佐高呼马来西亚值得拥有比马哈迪政权更好的政府,即提高公平的司法系统并重视基本人权的政府。

总检察署5月8日就一马案入禀民事充公诉讼,申请充公19个人和公司的资产,其中就包括了刘特佐一家在槟城的豪宅老家。

早在今年1月17日,当局就宣布查封这栋3层楼豪宅,而查封令是发给刘特佐的母亲吴玉幼(Goh Gaik Ewe)。

根据查封令,该豪宅是在《2001年反洗钱、反恐融资及非法活动收益法令》(AMLATF)第4(1)条文下,遭到扣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