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赋首相特权,刘伟强捍卫拉蒂花任命
刊载: Jun 6, 2019 5:00 PM | 更新: Jun 7, 2019 11:02 AM
首相马哈迪自委拉蒂花掌反贪会惹议,惟掌管法律的首相署部长刘伟强表示,马哈迪按照法律行事,委任该职无需经由高官任命国会特委会认可。
刘伟强今天接受《当今大马》访问时点出,2009年反贪会法令第5(1)条文阐明,国家元首在首相劝告下,委任反贪会主席。
首相马哈迪自委拉蒂花掌反贪会惹议,惟掌管法律的首相署部长刘伟强表示,马哈迪按照法律行事,委任该职无需经由高官任命国会特委会认可。
刘伟强今天接受《当今大马》访问时点出,2009年反贪会法令第5(1)条文阐明,国家元首在首相劝告下,委任反贪会主席。
“首相按照这个特定条款斟酌,以建议拉蒂花为反贪会主席……没有任何条款说,他必须要交由特委会或内阁寻求批准。”
“那是他的特权,他可以按照己意行事,那是法律授权他这么做。”
主席职非公务员专有
针对外界质疑政府没有提拔反贪会内部官员担任主席,刘伟强强调,过去大部分反贪会主席都是从外界空降。
“因此,有人议论,为何公务员或反贪会内部无人获擢升为主席,是毫不相干的。”
他点出,反贪会法令第5(2)条文写明,允许公务员出任反贪会主席,但并非公务员享有的特权。
拉蒂花曾担任公正党法律局主任,上任前已无任何党职。不过,拉蒂花宣布,6月3日已退出公正党。
马哈迪证实,没跟内阁商谈这项任命,以便不受内阁约束。
律师公会、净选盟乃至公正党组织秘书聂纳兹米都群起批评马哈迪没按照程序委任拉蒂花,而且也不符合希盟宣言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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