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RC国际公司前主席依斯米供称,该公司前董事兼执行长聂菲沙除了隐瞒公司的财务状况,还向董事局谎称2013年的SRC户口账目已经过稽查。

前首相纳吉的SRC国际公司汇款案今天进入第24天审讯。依斯米(Ismee Ismail)是本案的第39名证人。

依斯米今日出庭供证时说,尽管对聂菲沙的举动有所保留,但未把此事告知首相或财长机构。

他昨天告诉法庭,聂菲沙向董事会撒谎和隐瞒一些有关财务管理的重要事项。

未严重到惊动其他单位

今天,依斯米供称,聂菲沙(Nik Faisal Ariff Kamil)也误导董事会,以让董事会以为2013年的账目已稽查。

辩方律师哈温德吉星在交叉盘问时质问,身为公司主席,依斯米本来应该向公司股东,即一马公司和财长机构反映此事。毕竟,依斯米拥有“足够的影响力”可以直接要求跟纳吉会面。

但依斯米反对说,该事仍未严重到要惊动其他单位。

前天,法庭被告知,掌管财长机构的时任财长纳吉被委任为SRC国际公司的名誉顾问。

哈温德吉星:你有足够影响力要求跟首相(纳吉)会面?

依斯米:我可以要求跟首相会面。

哈温德吉星:你是否有能力跟财长机构或首相沟通?

依斯米:是。

哈温德吉星:……你觉得,你不需直接跟财长机构或首相交涉?

依斯米:对于财长机构,我看不到有(见面)的原因。至于首相,我没理由去质疑那些(指示)是来自他。

哈温德吉星:若有任何隐含的意思,是根据聂菲沙告知你吗?

依斯米:(是根据)他告诉我们(董事局的内容)。

哈温德吉星:你是否接受说,到了某些时候,当你觉得聂菲沙没说实话时,你有义务直接将问题上报给财长机构或首相。

……在你心中,执行长(聂菲沙)正对董事局撒谎,(当)董事局的账目没被稽查,难道还不严重到要告知股东吗?

依斯米:我不赞同。

自行调查没告知首相

之后,依斯米受询时证实,聂菲沙代表董事局签署一项决议,指SRC国际公司2013年账目已经被稽查。

他告诉法庭说,过后在报纸上读到有关账目未被稽查,不过当时并没有告知时任首相,而是选择自行调查。

哈温德吉星:身为主席,你是否有义务向首相反映此事,以便对大马人更有利?

依斯米:我不同意。我必须调查为何没呈报,而我联络了稽查(公司)德勤(Deloitte)要求解释为何延迟。他们说还未从(SRC公司)管理层取得数项账目的稽查确认。

我负起责任,并询问还未确认的稽查项目,他们(德勤)给我(资讯),就是那些跟在地银行及其他单位的交易。那些东西摆在我桌上两个星期,我一样一样处理,我决定关掉那些户口。

哈温德吉星: 你认为,执行长(聂菲沙)正对董事局撒谎,(实际上上)账目仍未被稽查,难道这还不严重到要告知股东吗?

依斯米:我不认同。

哈温德吉星:……对你而言,你对此关心到想特地跟首相沟通,但最终却没(把你对聂菲沙的顾虑)告知董事局、股东、财长机构和首相?

依斯米:(我没有这样做)是因为问题已解决……我不能说我同意与否。

德勤接手稽查账目

依斯米接着供称,当时获知聂菲沙没有透露账目真正稽查状况,据称是因为忙于其他事情。

媒体曾报道,德勤是继安永(Ernst & Young)与毕马威(KPMG)之后被一马公司雇用的稽查公司,但却于2016年停止为一马公司服务。

由于一马公司宣称毕马威无法总结2013年的账目,德勤被雇来接手稽查2013年和2014年的账目。

根据国会公账会,毕马威针对2013年财务报告提出一些问题,并打算提出保留意见,一马公司随即终止其服务。

去年1月,大马证券委员会宣布,调查德勤对一马公司的稽查工作,警方随后搜查有关公司的吉隆坡办事处。

除了2013年的稽查,依斯米也供称,聂菲沙向SRC国际公司董事局隐瞒该公司名下有一个号码尾数为“736”的AmIslamic银行账户。而在董事局不知情下,公务员退休基金局(KWAP)的首批20亿令吉贷款于2011年8月29日汇入该账户。

SRC国际公司之后在2012年初,再度收到公务员退休基金局的第二批20亿令吉贷款。

没告知要求贷款39亿

SRC国际公司曾是一马公司的子公司,但于2012年2月改由财长机构直接管辖。

据称,聂菲沙也未告知董事局,曾在2011年6月3日致函纳吉,要求为SRC国际公司寻求39亿5000万令吉的贷款。

聂菲沙目前已失去踪影,当局正寻找其下落。

纳吉去年7月4日被控3项SRC资金失信控状及一项贪污滥权控状,涉嫌款项为4200万令吉。去年8月8日,他又被控3项涉嫌相同款项的洗黑钱控状。

此案承审法官是纳兹兰(Mohd Nazlan Mohd Ghazal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