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早前宣布国家元首登基日(7月30日)亦私人界公假,须放假否则补假或补薪。大马半岛劳工局警告,任何公司若不遵从这项措施,将视同违法,会面临法律惩戒。

网传一间印刷公司拒绝将7月30日列为员工公假。大马半岛劳工局今天发表文告回应此事,并称将调查该公司。

“劳工局法律组正咋调查此事。雇主须遵从《1955年劳工法令》第60D(1)(b)条文的规定。”

根据网上流传该印刷公司的内部通告,其中阐明今年公假已经列明是11天,因此“不会将国家元首登基日列为其中一天的公假”。

该公司也称“不会接受政府未来宣布的额外公假”,若员工当天没有出勤将会接到警告信。

半岛劳工局指出,《1955年劳工法令》第60D(1)(a)条文规定,每年的公假是11天,但是第60D(1)(b)条文阐明,政府可以颁布额外的公假。

“因此,2019年员工所享有的公假总共12天。”

半岛劳工局表示,若雇主不遵守《1955年劳工法令》第60D条文的规定,那么该局将会采取法律行动。

须放假否则补假或补薪

人力资源部昨天发表文告称,根据《1955年劳工法令》第60D(1)(b)条文,联邦政府宣布7月30日国家元首苏丹阿都拉陛下登基日,为全国额外公假,也括私人界。

人力资源部说,根据上述条文,雇主可选择任何一天作为职员的有薪替代公假。

“因此,所有雇主务必告知他们的职员,是选择7月30日为公假,或是其他日期列为补假。”

“假如没有择日补假,那么在当天工作者可获得公假的加班费。”

人资部发文告指出,沙巴砂拉越的情况则根据各州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