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首相纳吉SRC案续审。第57名证人反贪会查案官罗斯里(Rosli Hussain) 供称,反贪会于2015至2018年间向纳吉展示SRC文件时,他并没否认自己在其上的签名。

“纳吉没有否认自己在文件上的签名。”

罗斯里接受副检察司苏海米(Suhaimi Ibrahim)盘问时说明,纳吉间接承认这些签名真实。

这些文件包括户口开设文件、授权前SRC国际公司执行长聂菲沙(Nik Faisal Ariff Kamil)处理纳吉账户、取消信用卡和代表纳吉签发支票。

早前,苏海米询问反贪会调查所起获的银行文件,包括纳吉银行账户和交易等。

罗斯里也说,为Ihsan Perdana公司开设户口的Affin Bank,接获国家银行的洗钱通知。

他表示,反贪会援引反洗黑钱法令第37条文,发出通知书。这项条文授权,调查官怀疑一人涉嫌洗钱时,可以书面要求该名人士提供文件或资讯。

没法获得正本授权书

针对聂菲沙授权季国添(Kee Kok Thiam )向纳吉3个AmBank账户汇入现金,罗斯里坦承,没法获得这份授权正本书。

根据罗斯里,AmBank去年9月18日提呈副本,因为正本已在2015年7月6日提呈至国家银行。

苏海米:你知道2015年7月6日发生什么事吗?

罗斯里:2015年7月6日,国家银行突击AmBank拉惹朱兰路分行,并且充公文件。

苏海米:当你接获AmBank信函,与聂菲沙的副本,你知道正本在哪吗?

罗斯里:AmBank信函阐明,这些文件在国家银行手中。

苏海米:你是否尝试获取正本?

罗斯里:我们努力鉴定正本,但最终失败告终。我们只获得AmBank的副本。

苏海米:你可否解释,如何努力获取正本?

罗斯里:我已要求黄助理调查官在AmBank寻找文件,我们向国家银行查明,没法找到正本。我们努力失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