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霸命案:男子被控谋杀,投诉警方打人逼供
隆芙大道路霸事件日前酿成命案,涉案男子今早在雪州加影推事庭被控谋杀。
《马新社》报道,41岁的姚伟良(Yew Wei Liang,译音)在推事诺阿菲达(Nor Afidah Idris)宣读控状后,点头以示了解。
推事并没询问被告是否认罪。按照程序,谋杀案将转至高庭审讯,届时法官才会询问被告是否认罪。
下午5点半更新
隆芙大道路霸事件日前酿成命案,涉案男子今早在雪州加影推事庭被控谋杀。
《马新社》报道,41岁的姚伟良(Yew Wei Liang,译音)在推事诺阿菲达(Nor Afidah Idris)宣读控状后,点头以示了解。
推事并没询问被告是否认罪。按照程序,谋杀案将转至高庭审讯,届时法官才会询问被告是否认罪。
控状指出,被告于2019年8月10日下午1点至下午2点之间,在南北大道(吉隆坡-芙蓉)第293.6公里处,涉嫌谋杀致死赛莫哈末丹尼尔(Syed Muhammad Danial Syed Syakir),抵触刑事法典第302条文。
一旦罪成,唯一刑罚为死刑。
宣称受到虐打
今早7点,大约30名记者挤在法庭大厦外守候,而身穿黑色T恤的姚伟良则在早上9点,乘坐警察卡车抵达现场。
本案主控官是茜蒂诺(Siti Noor Hafizan Zakaria),而被告律师则是西瓦(S Selvam)和欧尼(Varghese Onny)。
西瓦告诉推事庭,姚伟良在扣留期间遭到警方虐打致伤。
他说,姚伟良宣称遭警方虐打受伤,8月13日还送到加影医院接受治疗。
“扣留期间,警方逼迫当事人(姚伟良)承认抵触刑事法典第302条文。但姚伟良只说,这涉及一场车祸。”
择定927聆审
西瓦要求,推事庭援引刑事程序法典第131条文,择日聆审当事人的投诉。
基于此,推事诺阿菲达择定9月27日重新过堂此案,包括聆听姚伟良的投诉。
诺阿菲达也指示,律师提呈住院报告,以鉴定诺姚伟良的伤势。
强调无关种族
雪州警方初步调查显示,姚伟良8月10日开车行经隆芙大道的万宜收费站南下路段附近时,车子遭赛莫哈末丹尼尔从后撞上,导致两人开车在路上相互追逐和挑衅。
两人最后经过万宜新镇入口后,停在快车道上理论,最后更打起来,经旁人劝架,两人纷纷回到自己车上。
但赛莫哈末丹尼尔气愤不过,从车里拿出棒球棍,猛打对方轿车的引擎盖,而在车里的姚伟良慌乱下踩油门,把赛莫哈末丹尼尔撞夹到防撞栏。赛莫哈末丹尼尔送院后死亡。
8月12日,全国副总警长玛兹兰驳斥部分网民指控,强调此案跟种族无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