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没订明伊教派别,前法官反对取缔什叶派
宗教当局最近不断取缔什叶派之际,前上诉庭法官莫哈末希山慕丁(Mohd Hishamudin Mohd Yunus)提醒,这种做法违法,因为联邦宪法未明订受承认的伊斯兰派系。
“我以前法官的身份,从法律角度来谈这个课题。首先,联邦宪法第3条文说,伊斯兰教是联邦宗教,同时也可信奉其他宗教信仰。”
“(联邦宪法所使用的)字眼是伊斯兰(Islam)。那不表示是逊尼派(Sunni),也没说是什叶派(Syiah),只说是伊斯兰。”
下午5点35分更新
宗教当局最近不断取缔什叶派之际,前上诉庭法官莫哈末希山慕丁(Mohd Hishamudin Mohd Yunus)提醒,这种做法违法,因为联邦宪法未明订受承认的伊斯兰派系。
“我以前法官的身份,从法律角度来谈这个课题。首先,联邦宪法第3条文说,伊斯兰教是联邦宗教,同时也可信奉其他宗教信仰。”
“(联邦宪法所使用的)字眼是伊斯兰(Islam)。那不表示是逊尼派(Sunni),也没说是什叶派(Syiah),只说是伊斯兰。”
“联邦法院还未这么做,但总有一天,它必须诠释宪法的这个伊斯兰字眼。”
希山慕丁目前是大马人权委员会成员。他今日在人权委员会为配合20周年所举办的公共论坛上,受询及雪州宗教局突袭检查鹅唛一家什叶派中心,并逮捕23人一事时,发表上述的看法。
在大马,伊斯兰什叶派受普遍视为异端。
促停止取缔什叶教徒
希山慕丁在会后接受记者询问时指出,未经法庭释宪之前,任何人不应将伊斯兰“限制”于仅是逊尼派。
但他强调,上述言论仅是他个人的看法。
他也促当局停止取缔伊斯兰什叶教徒。
“我个人的看法是,当局需要停止这些取缔……只要他们以和平方式信奉什叶派的伊斯兰,我认为应该(允许他们)和平共存。”
吁当局遵守安曼宣言
希山慕丁也认为,当局应该在什叶派的课题上,参考《安曼宣言》(Amman Message)的立场。
《安曼宣言》由约旦国王阿卜杜拉二世(King Abdullah II)于2004年发起,同时获得世界资深伊斯兰学者所支持的共同声明。
《安曼宣言》承认伊斯兰的两大派别之一,即什叶派的合法地位。马来西亚则是在2005年签署了《安曼宣言》。
“如果《安曼宣言》可以承认这两个派别,为何我们的政府机构不能承认他们?”
“为何我们的政府机构会说,什叶派是非法的?”
质疑以什么基础扫荡
早前在论坛上,伊斯兰法学学者聂萨丽达苏海拉(Nik Salida Suhaila Salleh)也质疑当局是以什么基础来取缔什叶派穆斯林。
“根据联邦法,只要是在私人空间及未作宣传下,信奉(什叶伊斯兰)是获允许的。”
“因此,人权委员会批评取缔行动,主要是因为在马来西亚,所有的公民都有信仰宗教的自由。”

聂萨丽达也是人权委员会委员。她较后接受记者访问时质问,执法当局取缔什叶派穆斯林,是否符合人权。
“他们(宗教局)采取取缔行动时,有顾及人权吗?他们当时有尊重人的需求与尊严吗?”
“他们带这些人去了哪里?带去扣留所,把所有人关在一起?所有男人、女人和小孩(关在一起)?”
为此,她希望可以会见宗教局,以厘清她的疑问。
“我们必须与宗教局当面了解情况,因为宗教局也可能做了正确的事情。”
9月9日,宗教局突袭柔州和雪州数场什叶派的私人聚会,逮捕多名外籍人士。
此外,柔州伊斯兰宗教局(JAINJ)出动约20官员,联同警方在当晚11点左右,在甘拔士一场聚会中逮捕至少8人,包括1名也门人及2名新加坡人。
柔州伊斯兰宗教局(JAINJ)出动约20官员,联同警方在9日晚,于在甘拔士一场聚会中逮捕至少8人,包括1名也门人及2名新加坡人。
这些聚会都是为了纪念先知穆罕默德的孙子、什叶派伊斯兰教核心人物胡先阿里(Husin Ali)的忌日,也称为阿舒拉节(Ashura),是什叶派穆斯林最重要的节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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