逮捕卡立形同恐吓,人权组织促速废煽动法
社党活跃分子卡立依斯玛昨晚遭警方援引煽动罪逮捕,今天中午已获释外出;惟人权组织纷纷抨击警方的逮捕行为形同恐吓,严重侵害言论自由。
国际特赦组织(Amnesty International)大马分会执行主任沙米妮发文告批评,尽管希盟承诺准备废除恶法,警方仍然援引煽动罪逮捕卡立依斯玛。
社党活跃分子卡立依斯玛昨晚遭警方援引煽动罪逮捕,今天中午已获释外出;惟人权组织纷纷抨击警方的逮捕行为形同恐吓,严重侵害言论自由。
国际特赦组织(Amnesty International)大马分会执行主任沙米妮发文告批评,尽管希盟承诺准备废除恶法,警方仍然援引煽动罪逮捕卡立依斯玛。
沙米妮(Shamini Darshni Kaliemuthu)指出,政府重复援引煽动法逮捕他人,说明改善言论自由的努力停滞不前。
“尽管多次承诺废除煽动法,希盟政府如今已言而无信。”
她说,布城必须在下一季国会会议中,兑现废除煽动法的承诺。
“随着全面废除煽动法的呼吁,我们疾呼政府立即在毫无附带条件下,停止援引此压制法律,提控任何人。”
抨警方浪费人力时间
人民之声执行主任斯文(Sevan Doraisamy)表示,随着元首后东姑阿兹莎要求警方停止对付批评者后,警方不应该延扣卡立依斯玛。
他批评,警方昨晚前往巴生住家逮捕卡立的做法形同恐吓。

“卡立过去全力配合警方的所有调查,因此调查官要扣留对方过夜是荒谬的做法。”
“马来西亚警方过去据称人力和资源不足,那为何至今还要浪费人力、时间和资源?”
他也疾呼希盟政府废除煽动法令,否则将是希盟执政的一大污点。
担忧网络监管现象
此外,捍卫自由律师团(LFL)执行董事梅丽莎(Melissa Sasidaran)今日也发文告指出,网络出现监管的现象令人担忧。
“这些逮捕行为严重侵害联邦宪法第10条文所保障的言论自由。”

“这项基本权利具有非常高的门槛,涵盖谈论大马敏感课题的自由。”
她强调,尽管言论自由并非绝对自由,但只能在特定情况下才能限制言论,如存有煽动意图的社交媒体贴文、引起公共秩序混乱或扰乱安全的内容。
定义模糊加剧问题
她补充,法律定义模糊,如1998年通讯及多媒体法令第233条文,加剧问题发生。
“总检察署及大马通讯及对媒体委员会,必须发布明确、一致和公平的准则来判断构成冒犯讯息的定义。”
她说,在缺乏引导方针下,人民将无法自行规范,确保不会越界和触犯法律。
“而且,不能因为言论触及王室就视为是犯罪。”
她也促请政府废除煽动法令,并强调不应延续前朝政府“可耻却普遍”的做法,就社媒帖文逮捕他人。
今午获警方保释外出
昨晚10点半,卡立依斯玛涉嫌推文侮辱东姑阿兹莎,遭警方援引煽动法令第4(1)(b)条文逮捕、
不过,他今午12点15分已在金马警区总部获得警方保释外出。
较早前,元首后https://www.malaysiakini.com/news/491884
对此感到震惊和难过,并要求警方停止对付批评者,同时决定重启早前停用的推特账号。
元首后东姑阿兹莎今早在推文澄清,早前停用推特账号,是出于个人理由,而非因为有人出言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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