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公会主席阿都法利促警方加速调查“淡米尔之虎”案,但不必援引《2012年国家安全罪行(特别措施)法令》(简称国安法令)扣留嫌犯足28天。

阿都法利(Abdul Fareed Abdul Gafoor)发表文告表示,根据报道,警方在大逮捕前已经过调查与监视,意味着警方掌握足够证据才逮捕嫌犯。

“为此,律师公会促警方基于法治与公正原则加速调查。若有足够证据,就把他们提控上庭,不必援引国安法令扣留这些嫌犯满28天。”

提醒SOSMA过去遭滥用

律师公会也提醒,警方过去曾有滥用国安法令的案例,包括了前巫统区部主席凯鲁丁、律师郑文杰及八打灵再也国会议员玛丽亚陈。

“在玛丽亚陈的案件,她遭扣留相当一段时间后,却没有提告她。”

“而在凯鲁丁与郑文杰的案件中,虽然两人被提控,但控方后来却撤控。”

“大马律师公会非常关注任何没有正当理由而进行的逮捕,并一贯地呼吁废除国安法令及其他恶法。”

多造促停用SOSMA捉人

10月10日,警方援引《国家安全法令》(SOSMA)逮捕7名嫌犯并延扣28天,其中包括两名行动党州议员,即马六甲行政议员沙米纳丹(G Saminathan)与森州龙城州议员古纳瑟卡兰(P Gunasekaran)。

10月12日,警方再捕5人,目前总共逮捕12名嫌犯。

行动党秘书长林冠英早前也发文告表明,坚信被捕的两名行动党议员无辜,同时会成立律师团声援他们。

人权组织和前律师公会主席安美嘉等也疾呼政府停止使用该恶法,相反地应兑现大选承诺,废除国安法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