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马德勤会计行合伙人黄奕鸿之前取得庭令,禁止马来西亚会计师协会(MIA)公布他的纪律调查结果。吉隆坡高庭今日撤回黄奕鸿的庭令,但裁决会计师协会依然不能公开其纪律调查结果。

吉隆坡高庭法官诺丁哈山(Nordin Hassan)在内庭聆听诉辩双方陈词后裁定,在黄奕鸿起诉会计师协会的诉讼审结前,法庭没有必要维持这项禁止令。

法官说明,在诉讼审结前,纪律调查结果本来就必须保密,因此没有必要维持禁止令。

法庭于是撤回9月5日发给黄奕鸿的庭令。

无人需要支付庭费

诺丁哈山也裁决,没有任何一方需要支付堂费。

黄奕鸿是负责签批一马公司2014年账户的审计员。

黄奕鸿的律师是玛力英迪亚斯(Malik Imtiaz Sarwar)及陈微君(音译,Chan Wei June);马来西亚会计师协会的代表律师则是沙益克(Shaikh Abd Saleem)。

德勤是全球四大会计行之一,它与另外三家会计公司都曾先后替一马公司稽查账目。德勤公司负责稽查一马公司2013年及2014年的账目。不过,德勤公司后来公开声明,一马公司案当年的稽查报告无法准确与合理地反映一马公司的实况,不足采信。

今年初,德勤因为在稽查2014年大马城私人有限公司(BMSB)发行24亿令吉的伊斯兰债券上,犯下了4项违例行为,遭大马证券委员会罚款220万令吉。

马来西亚会计师协会是负责根据《1967年会计师法令》,规范会计行业的法定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