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令驳回学童性暴力案?检长澄清从未下达指示
怡保推事庭本月中驳回一宗宗教学校性暴力案,有媒体报道指法庭是在总检察长汤米汤姆斯指示下行事。不过,汤姆斯今晚澄清从未发过类似指示,以正视听。
汤姆斯在长篇文告中交代事情始末,并严正否认发函要求怡保推事驳回案件。
“事实上,我不曾发出任何书面指示,更没有透过霹雳州检控局发信给推事。”
怡保推事庭本月中驳回一宗宗教学校性暴力案,有媒体报道指法庭是在总检察长汤米汤姆斯指示下行事。不过,汤姆斯今晚澄清从未发过类似指示,以正视听。
汤姆斯在长篇文告中交代事情始末,并严正否认发函要求怡保推事驳回案件。
“事实上,我不曾发出任何书面指示,更没有透过霹雳州检控局发信给推事。”
三年前向警方投报
根据汤姆斯的解释,一名霹州万锐(Manjoi)宗教学校学童的母亲在2016年报警,指当年10岁的儿子在校园遭3名高年级学生性骚扰。警方当时已传召投诉人及嫌犯问话,同时也向校内老师、职员及其他学生等证人录供,并将调查报告交到总检察署。当时,受害人也曾经到政府医院验伤。
不过,汤姆斯说,当时总检察署的副检察司阅读调查报告后,因证据不足而在2016年9月把此案列为“没有进一步行动”(NFA)。
根据汤姆斯,后来出现新证据,警方在2017年2月重新开档调查,接着再向总检察署提呈调查报告。不过,副检察司仍然认为表面罪名证据不足,仍旧没有提控,且判断无需继续调查。
母亲今年入禀投诉
汤姆斯续说,学童的母亲后来在2019年6月3日向怡保推事入禀投诉,指两次报警后,执法当局没有采取行动对付加害者。
“她这封信函并没有寄送副本给总检察署。推事则已获得这项投诉。2019年8月5日,推事通知霹雳州检控局,此案将在10月9日推事庭审理,这名母亲将出庭接受盘问。”
根据汤姆斯,推事本来要援引《刑事程序法典》第133条文所赋予的推事权力来处理此投诉,但霹雳州检控局旋即在8月27日致函推事,以解释此案的情况,包括解释为何把此案列为“没有进一步行动”。
“霹州检控局解释,那名母亲不应在《刑事程序法典》第133条文下入禀投诉,因为警方已经调查她在2016年的投报,而副检察司后来决定把之列为‘没有进一步行动’。”
指媒体报道不实
不过,汤姆斯说,网媒《马来邮报》却在上周一(10月14日)声称推事是在接获其指示后,才决定驳回这名母亲的投诉。
他强调,这则报道完全错误,因为他从未就此案发出任何指示。
“同一篇报道也宣称,《马来邮报》正在向我寻求澄清,以理解为何此案遭指示驳回。但,这也是不实的说法。总检察署公关官员或我本人,都不曾接到来自《马来邮报》的询问。”
“他们这篇10月14日的不实报道,随后又获得许多其他的平台引述或转载。”
汤姆斯也再次澄清,由于警方并非“从未展开调查”,因此这名母亲无法援引《刑事程序法典》第133条文入禀投诉。
此案最近在马来社会甚受瞩目。过去数日,大马人权委员会、律师尤斯玛迪与诚青团副团长沙兹尼等开腔评论,或呼吁汤姆斯解释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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