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揭恐怖组织名单,社运反对援国安法暗箱操作
人民之声敦促政府公开所有涉嫌与恐怖主义有联系的组织名单,并列明原因。
人民之声协调员阿米尔(Amir Abdul Hadi)说明,此举可以避免社会大众因不知情而卷入那些组织活动,最终未经审讯,而被援引国安法或其他反恐法律逮捕。
人民之声敦促政府公开所有涉嫌与恐怖主义有联系的组织名单,并列明原因。
人民之声协调员阿米尔(Amir Abdul Hadi)说明,此举可以避免社会大众因不知情而卷入那些组织活动,最终未经审讯,而被援引国安法或其他反恐法律逮捕。
他建议,政府可将《反洗黑钱、反恐融资法令及非法活动收益法令》(AMLATFPUAA)第66B(1)条文下,遭列为涉及恐怖活动的“特别机构”(specified entity)名单公诸于世。
“不仅如此,政府也需说明将这些团体列为恐怖组织的机制。”
“否则,或许有一天,人民之声会突然发现自己也在与恐怖组织有联系的名单上。”
人民之声今天在八打灵再也的办公室,与社会主义党、国际特赦组织和数个非政府组织联合召开记者会。
他们敦促政府废除《2012年国家安全罪行(特别措施)法令》(SOSMA)和《1959年防范罪案法令(POCA)》,同时撤除《2015年防恐法令》(POTA)所含有的严酷条规。
过去反对内安法
社党署理主席阿鲁仄万(S.Arutchelvan)说,上述联合团体过去反对未经审讯逮捕,而要求废除内安法令。
他续称,如今这些组织要求废除国安法,是延续过去斗争的工作。
他强调,“国安法拥有内安法的所有基因。”
他续称,警方援引国安法逮捕嫌犯时,大多会宣称他们拥有足够的证据。
“所以,那为什么他们不提控他们?”
阿鲁也指,人权组织过去已向政府倡议,政府大可援引包括《刑事法典》在内的数项法规,来取代援引国安法的拘留。
证据采信不妥当
另一方面,律师凯鲁(Khairul Naim Rafidi)说,国安法在采信证据方面有不符法律正当性的问题。
“在国安法下遭逮捕和提控的人,无法在法庭上获得正义。”
此外,人民之声举例,在国安法第18、18A和19条文下,逝世者、缺庭者以及未经证实的孩童证词可获采纳。
他们是回应警方最近大动作逮捕12名涉及“淡米尔之虎”组织活动的嫌犯,提出上述呼吁。
10月10日,警方援引国安法逮捕7人并延扣28天,其中包括两名行动党州议员,即沙米纳丹与古纳瑟卡兰。10月12日,警方再捕5人,目前总共逮捕12人。
人权组织和前律师公会主席安美嘉疾呼,政府停止使用该恶法,公正党主席安华质疑,援引《国安法》逮捕“淡米尔之虎”嫌犯过于苛刻。
希盟宣言第27项承诺阐明,希盟执政后将检视多项恶法,并着手废除多项严重打压人权的恶法。其中,希盟拟废除特定条文的法律之中,包括了《国家安全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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