淡虎案2被告投诉虐待,法庭择下月初审理
吉隆坡地庭同意审理2名“淡米尔之虎案”被告的虐待投诉,并择订下个月初审理。
隆地庭法官阿祖拉(Azura Alwi)今天表示,法庭是在考量了两名被告于11月1日在内庭所提出的口供后,决定审理他们的投诉。
晚上8点21分更新
吉隆坡地庭同意审理2名“淡米尔之虎案”被告的虐待投诉,并择订下个月初审理。
隆地庭法官阿祖拉(Azura Alwi)今天表示,法庭是在考量了两名被告于11月1日在内庭所提出的口供后,决定审理他们的投诉。
他援引刑事程序法典第133条文,择订12月5日和6日审理有关投诉。
“法庭在11月1日聆听了被告的所有投诉。针对此,法庭决定审理有关(指控的)罪行...”
“法庭谕令,继续根据刑事程序法典第133条文对投诉者(的投诉)展开审查。”
上述两名“淡虎案”被告即:57岁的杂货店商人苏巴马廉(B Subramaniam)及28岁的废铁商卡莱慕基兰(A Kalaimughilan)。
证明投诉有所根据
苏巴马廉的代表律师西瓦(S Selvam)之后向记者表示,法庭的决定显示法官认为,其当事人的投诉有一定的根据。
随着西瓦和卡莱慕基兰的律师尤杰斯(MV Yoges)在10月31日提出投诉,阿祖拉决定援引刑事程序法典第131条文,在内庭向两名被告录取口供。
这意即,媒体记者不得进入内庭采访。
西瓦宣称,苏巴马廉在被逮捕及随后拘留21天的期间,遭受虐待及被逼迫说“我是淡米尔之虎的成员”。后者也遭受各种恐吓,包括告诉若不(按照警方的指示)去做,则会被判无期徒刑。
尤杰斯则宣称,卡莱慕基兰的地方并不符合拘留间的一般条规,不仅没有提供床和枕头,就连厕所也已经堵塞且充满蚊虫、蟑螂,甚至是老鼠。
宣誓供证接受盘问
副检察司刘庆惠(Low Qin Hui,译名)表示,被告之后将宣誓供证,以便可以盘问他们的证词。
除了上述2名被告外,另有3名被告也投诉遭到虐待。他们是52岁的教师孙德南(Sundram Renggan)、26岁的保安员普姆甘(M. Pumugan) 及26岁的店员塔纳轧拉志(S. Thanagaraj)。他们在11月1日,通过律师向法庭申请要求录取供词。
尤杰斯也是他们的代表律师。根据尤杰斯,被告在双溪毛糯监狱之中被拘留在恶劣的环境,除了被关在黑暗的牢房,也没有提供枕头与床,这已侵害他们的权益。不过,法官阿兹曼(Azman Amad)当时裁示,应在12月23日案件管理时,再来提这件事。
警方在今年10月展开逮捕行动,援引《国安法》逮捕了苏巴马廉和卡莱慕基兰等共12名嫌犯,并拘留他们超过两周。
10月29日,其中10名嫌犯在各地法庭面控,未不获保释。
10月31日,当局展开第二轮提控,这次所有12名嫌犯在《刑事法典》第130J(1)条文“支持恐怖主义组织或恐怖主义”下被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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