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吉矢出庭宣誓下自辩,冀辩方证人助还清白
刊载: Nov 11, 2019 4:07 PM
随着SRC案7项控罪被判全部表罪成立而需出庭自辨,前首相纳吉现寄望,即将出庭供证的辩方证人能证明他的无辜,进而为他讨回清白。
他今午在面子书贴文说,他选择未来坐到证人栏里,宣誓下自辩,并接受总检察长汤米汤姆斯(Tommy Thomas)为首的控方交叉盘问。
“我选择宣誓下自辨,而控方可以对我交叉盘问。”
随着SRC案7项控罪被判全部表罪成立而需出庭自辨,前首相纳吉现寄望,即将出庭供证的辩方证人能证明他的无辜,进而为他讨回清白。
他今午在面子书贴文说,他选择未来坐到证人栏里,宣誓下自辩,并接受总检察长汤米汤姆斯(Tommy Thomas)为首的控方交叉盘问。
“我选择宣誓下自辨,而控方可以对我交叉盘问。”
“我的律师和我如今首次有机会,就本宗SRC案传召辩方证人。”
“截至目前为止,只有控方证人获传召,而这一次辩方证人将有机会说明实况,证明我的清白。”
“愿真主保佑,不久后我将有机会在法庭上讨回清白。”
审讯在下个月初继续
吉隆坡高庭法官纳兹兰今早裁定,纳吉在SRC案的7项滥权、失信和洗钱罪名表罪成立,必须出庭自辩。
法官纳兹兰认为,纳吉参与了SRC公司向公务员退休基金借贷40亿令吉的事务,而且还从SRC公司挪用4200万令吉,供私利之用。
纳吉之前在法庭受记者询及时拒绝评论。他的首席律师沙菲宜(Muhammad Shafee Abdullah)透露,纳吉“震惊”于法庭给他的裁决,因为他之前深信自己会获无罪释放。
法官之前择定,接下来的聆审将于12月3日开始的10天内举行,一直到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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