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报告案开审,控方要传召阿鲁指证纳吉
前首相纳吉与前一马公司总裁阿鲁甘达涉嫌窜改稽查报告案今日开审,却出现意外进展。控方告诉法庭,准备传召阿鲁甘达当控方证人,以指证纳吉。
主控官哥巴斯里南在发表开庭陈词时透露,控方将在“恰当的时候”,传召阿鲁甘达上庭供证。
前首相纳吉与前一马公司总裁阿鲁甘达涉嫌窜改稽查报告案今日开审,却出现意外进展。控方告诉法庭,准备传召阿鲁甘达当控方证人,以指证纳吉。
主控官哥巴斯里南在发表开庭陈词时透露,控方将在“恰当的时候”,传召阿鲁甘达上庭供证。
誓言证明纳吉获得袒护
哥巴斯里南也表示,控方将向法庭证明纳吉的罪行。

根据哥巴斯里南,纳吉在2016年2月24日召开一场会议,与阿鲁甘达双双犯罪。
“被告阿鲁甘达在会议前、会议上以及会议后,于这件事教唆被告(纳吉)。”
“我有义务告诉法庭,控方将在适当的时候,援引《大马反贪会法令》第63条文,通过书面申请传召被告阿鲁甘达作为控方证人,上庭供证。”
“我们将会在适当的时候,向法庭陈述此事。”
哥巴斯里南也表示,法庭将会从一些证人证词中得知,被告获得明显的袒护。
他强调,有必要采用这些证人的证据,以解开此案。
“我们会在适当的阶段向法庭陈述,证明需要评估这些证人所提供的证据。”
二人否认共谋窜改报告
去年12月12日,纳吉及阿鲁甘达双双卷入窜改一马公司稽查报告案,并同在吉隆坡地庭被控。惟两人皆否认有罪,获准保释外出候审。
纳吉是在2009年反贪会法令第23(1)条文下被控。根据同一法令第24(1)条文,一旦罪成,纳吉将面对坐牢最高20年,以及罚款受贿款额的5倍或1万令吉,视何者为高。
根据控状,纳吉被指受贿,在2016年2月22日至26日之间,于布城首相署滥用首相职权,下令窜改总稽查司署的一马公司稽查报告,以掩饰一马公司的纪律、民事或刑事罪。
另外,阿鲁甘达被控与纳吉共谋,在2016年2月22日至26日之间,于布城首相署窜改一马公司报告。一旦罪成,他将面对与纳吉同样的刑罚。
证人名单含多名前高官
除了阿鲁甘达,控方其他可能出庭供证的证人包括了:
- 前内阁副秘书长玛兹达(Mazidah Abdul Majid)
- 前公账会主席诺嘉兹兰(Nur Jazlan Mohamed)
- 前公账会主席哈山阿里芬(Hasan Arifin)
- 前国家税收执法队主任祖基菲(Dzulkifli Ahmad)
- 国会下议院秘书罗斯米(Roosme Hamzah)
- 前一马公司执行长沙鲁(Shahrol Azral Ibrahim Halmi)
- The Edge媒体集团主席童贵旺
- 前总稽查司安比林(Ambrin Buang)
- 前政府首席秘书韩沙(Ali Hamsa)
- 前首相纳吉的前机要秘书苏克里沙雷(Shukry Mohd Salleh)
- 德勤(Deloitte PLT)会计公司合伙人黄奕鸿(Ng Yee H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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