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家发展部近来致力推动飞行车计划,昨天更传出飞行车明天将在秘密地点试飞的消息,但媒体却揭露,飞行车其实是“中国制造”,引发外界的混淆和质疑。

企业家发展部长礼端今日在国会向媒体澄清,目前从事“空中交通”的相关研发、生产或进出口的公司,其实有4家。

他也说明,大马政府在“空中交通”事宜上的角色仅是制定条规,创造有利企业发展的空间。

“目前共有4家公司,一家来自英国;一家是大马公司,但他们必须在日本制造;另外一家则是大马公司与中国合作,而他们必须将第一批产品出口,作为跨岛交通(inter-island hopping)及医疗用途。”

“另外,第四家公司则是由马来西亚的无人机企业协会发起,它是个非政府组织……他们希望政府能让他们知道,如何将科技引进马来西亚。我确定那是进口的,而他们希望看到马来西亚成为产品出口的大本营,以便出口我们生产的产品。”

礼端在国会走廊接受记者围访时也重申,联邦政府并没有投资这些公司任何一分钱,仅是营造发展“空中交通”的政策及企业环境。

“这些都与政府推行的计划无关,这是私人界的计划,他们需要政府协助,因为他们希望马来西亚能够成为制造、组装及出口的中心。”

未向民航局取得批准

至于这种新型的“空中交通工具”究竟应该如何命名,目前仍有争议。企业发展部此前称之为“飞行车”,而交通部长陆兆福昨日于国会则宣称这只是“无人机”。

据报道,陆兆福昨日在国会辩论时表明,礼端不断推动的空中交通工具其实并不是什么“飞行车”(flying car),而是“无人机”(drone)。

与此同时,陆兆福也强调,无人机若要升空,则必须获得大马民航管理局(CAAM)的批准。

当礼端(见下图)今日受询试飞活动是否获得民航局批准时,他反称政府有必要改善官僚作风,必须让申请流程更简易,让计划落实更加便利。

“我不要(向民航局申请)。我们向其他国家的民航局申请批准时,我们只需要传个讯息,他们已经做到一种程度,你若要飞无人机或任何有人的交通工具,你今天申请,明天就可以飞。”

“这种官僚的流程正是我们的政府需要改善的,以促进私人界任何计划的执行更为顺利。我们必须要促进它,而不是抑制束缚它。”

拟明日出席试飞活动

据悉,礼端将在明日(11月21日)出席一场飞行车试飞活动,惟他宣称此“闭门活动”将不邀媒体采访。

本地媒体《每日新闻》昨日报道,本地公司 EastCap Bhd 所研发的“超级无人机”(Super Drone) 其实是与中国公司合作,而非本地自主研发。

报道说明,EastCap Bhd是与中国广州亿航智能技术有限公司,以及富强集团控股有限公司(Strong Rich Holdings)合作。根据富强集团控股官网,该集团的总公司位于香港。

而《光华日报》报道,外界对于飞行车的模样倍感好奇之际,昨日一名推特用户“Haziq Asyraf JR”推文展示一张照片,并宣称照片中的飞行车就是礼端本周将要见证首航的飞行车。

中国亿航所研发产制

《当今大马》查无EastCap Bhd 官方网站,惟该公司的面子书专页确实以“亿航216飞行的士”作为宣传照片。

惟照片中的飞行车隐约可见“EHANG 216”的标志。经查证发现,这实际上是由中国公司亿航所研发产制的“纯电动载人级自动驾驶飞行器”(Autonomous Aerial Vehincle, AAV),并非本地研发或生产。

企业家发展部长莫哈末礼端今年2月底透露,国内首辆国产飞行车将诞生,而且将采用本地科技。不过,这次宣布沦为社媒的笑柄。

至今年3月底,一个名为“Vector”的空移系统模型在浮罗交怡岛国际海空展(LIMA)亮相,但其制造商Aerodyne澄清,他们的模型不是飞行车,而且预计最早在今年6月试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