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平骨灰案:警方已向7人录供
刊载: Dec 2, 2019 2:00 PM
警方上周开档调查马共总书记陈平骨灰返国案后,如今已经传召7人录供,同时走访了撒骨灰的地点。
《马新社》报道,霹州总警长拉查鲁丁(Razarudin Husain)表示,“武吉阿曼警察总部已经向7人录供,而且走访了相关地点。”
“他们是证人,涉嫌接领、在蒂蒂旺沙山脉撒放(陈平)骨灰。”
警方上周开档调查马共总书记陈平骨灰返国案后,如今已经传召7人录供,同时走访了撒骨灰的地点。
《马新社》报道,霹州总警长拉查鲁丁(Razarudin Husain)表示,“武吉阿曼警察总部已经向7人录供,而且走访了相关地点。”
“他们是证人,涉嫌接领、在蒂蒂旺沙山脉撒放(陈平)骨灰。”
陈平骨灰处理工作组负责人蔡建福上周二(10月26日)在怡保召开记者会透露,陈平骨灰已在今年9月16日,即六周年忌日当天低调运回大马,分别撒到了霹雳红土坎大海和半岛的蒂蒂旺莎中央山脉。
但他没有说明,这个做法是否得到政府允许。
内政部长慕尤丁隔天澄清,政府未曾批准陈平骨灰回国,因此警方将调查这次事件。同日,全国刑事调查总监胡西尔说明,他们将援引《刑事法典》第504条文、第505(b)条文和《通讯及多媒体法令》第233条文来调查此案。
刑事法典第504条文攸关“故意侮辱及破坏公共安宁 ”、第505(b)条文阐述任何人发表、刊登或传播意图引起公众恐慌的声明、谣言或报道,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最高两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蔡建福和陈平骨灰处理工作组另一成员汤毅已分别在上周四、五,向警方给口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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