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伊党合作是不二选择,国大党不反对355修案
巫统大会
巫青团长阿斯拉夫昨日倡议制度化“国民和谐”(Muafakat Nasional)合作宪章,国大党主席维尼斯瓦对此表示欢迎,更直言与伊党合作才是建国的唯一方法。
此外,他更语出惊人地表示,国大党不反对1965年伊斯兰教法庭(刑事权限)法令(简称355号法令)。
他说,若政府有意重新提呈此法案,国大党将毫不犹豫地支持。
巫统大会
巫青团长阿斯拉夫昨日倡议制度化“国民和谐”(Muafakat Nasional)合作宪章,国大党主席维尼斯瓦兰对此表示欢迎,更直言与伊党合作才是建国的唯一方法。
此外,他更语出惊人地表示,国大党不反对1965年伊斯兰教法庭(刑事权限)法令(简称355号法令)。
他说,若政府有意重新提呈此法案,国大党将毫不犹豫地支持。
反之,马华总会长魏家祥则语带保留,重申国民和谐不是一个联盟或结盟,而是一个没有违反国家原则和宪法的精神。
数场补选证明行得通
维尼斯瓦兰(SA Vigneswaran)今日在吉隆坡太子世界贸易中心出席巫统大会后,接受媒体围访。他指出,很多人虽然对巫伊合作有所保留,但他认为过去数场补选中,证明这个合作模式皆行得通。
“我不觉得有什么问题,我们可以包容彼此意见不同,再一起合作。”
虽然他不认为政府会允许“国民和谐”注册,但他认为若注册获批准将会是一桩好事。
他续称,巫统和伊党过去为敌,如今可以为了更宏观的马来伊斯兰视角而合作,马华和国大党又有何不可。
与伊党合作是唯一方式
维尼斯瓦兰强调,国大党支持阿斯拉夫的提议,但必须从制度下手才能加强合作。
“总不能说我们答应了要做的东西,隔天国阵胜选后,就把伊党抛在脑后,不可以。”
他指出,巫伊签署“国民和谐”合作宪章后,伊党主席哈迪阿旺亲自会见国大党时,国大党就认定与伊党合作。
他续称,国大党与伊党合作不是为了赢取议席,而是能够得到伊党支持是一件“特别的事”。
“为了有更好的理解,所有马来人,和我们印度人必须与伊党一起合作。”
他指出,国大党过去努力数十年,却仍遭到社会贬低。
“唯一打造更好国家的方式就是,与伊党合作。这就是我们选择和伊党合作的原因。”
支持重提355法令修案
询及国大党是否会对“国民和谐”所倡议的伊斯兰原则有所意见,维尼斯瓦兰直指,他们没有反对355法令修案。
“国大党没有反对。如果政府要重新带回这项法案……我们会支持,我会支持。”
“当然,马华可以有自己的立场,但国大党会给予支持。”
他表示,宪法照顾非穆斯林的权益,若政府有意实施355法令修案,那是政府的决定,“与伊斯兰和非穆斯林没有关系”。
355号法令指的是《1965年伊斯兰法庭(刑事权限)法令》 ,联邦政府可透过此法来规范各州伊斯兰法庭的刑事执法权限。前朝国阵政府曾经三度让哈迪在国会上提呈动议,以提呈个人议员法案的方式,要求修改355号法令,提高伊斯兰法庭刑罚权限。
不过,马华是当时大力反对355号法令修案的国阵成员党。2017年,时任总会长廖中莱更放话,若巫统执意提呈类似修正案,国阵将有瓦解风险。
马华称现在模式没问题
魏家祥(下图)也有出席巫统大会。他较后接受媒体围访时,重申“国民和谐”并非是一个联盟或组织,而是一种精神。
“不管怎样,我们都要从现实来看,我们不是政府,不能随心所欲成立一个联盟。”

“对我来说,只要还是一个精神,一个我们共同贯彻的原则……具有包容和中庸、尊重种族和宗教,那我们拥抱(这个精神)。”
询及马华是否满意现在的“国民和谐”模式,魏家祥指出,“目前为止没有问题”。
“我们没有乖离普世价值……我们可以一起支持(这个精神)。”
昨日,阿斯拉夫指出,“国民和谐”宪章是重现马来西亚辉煌的方式,不应局限于巫统和伊党。他倡议,巫统领导层需尽快“制度化”这个合作宪章,同时纳入国阵的马华及国大党,还有国阵之友(Friends of BN)。
而魏家祥此前曾多次强调,只要任何政党信奉宪法中的中庸、多元主义与普世价值,马华就会与之合作。他称,国民和谐宪章即涵盖中庸、多元主义与普世价值的联邦宪法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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