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动党中委刘天球前阵子出席加影的《合艾和平协议》30周年纪念活动,他今日在警方传召下到武吉阿曼全国警察总部给供助查,耗时1小时。

刘天球是在下午3点进入武吉阿曼警察总部,大约下午4点离开。

其代表律师蓝卡巴告诉媒体,刘天球是以证人身份前来。

“刘天球才结束给口供。我们要强调,他是以证人身份到来。”

警方查三百人纪念活动

根据蓝卡巴,警方是以刑事法典第505(c)条文(蓄意煽动)调查此案。

“我认为,刘天球没有如此意图,他在给口供时清楚表明此事。”

蓝卡巴也是武吉牛汝莪国会议员。他补充,警方以刑事程序法典第112条文传召刘天球录口供。

随后,武吉阿曼特别罪案调查小组(D5)主任米尔(Mior Faridalathrash Wahid)证实,警方向刘天球录取口供,并援引多媒体通讯法令第233条文调查此案。

12月1日,一批前马共成员于加影新纪元大学学院举办活动,纪念《合艾和平协议》签署30周年,获得约300人出席

当时,刘天球以个人身份出席和致词。

隔天,加影警方指出,他们虽然没有收到任何投报,惟警方仍会调查这场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