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首相纳吉声称,当他发现SRC国际公司汇款问题十分惊讶,不过他在控方质询下坦承自己并没有加以追究,因为他一贯把SRC事务交给管理层处理。

纳吉今天在吉隆坡高庭接受副检察司西谭巴兰(V Sithambaram)盘问时,坚称自己不曾参与SRC公司董事局的决策过程。

SRC国际公司先是一马公司的子公司,后来转为财长机构(MOF Inc)全权持有,而纳吉当时正是财政部长。

西谭巴兰:当你知道这笔巨额的海外投资,而财长机构身为唯一股东却没受通知时,你不惊讶吗?

纳吉:当然,我很惊讶。

西谭巴兰:你会惊讶是好事。你当时若很惊讶,则应该会去问董事局怎么会把这笔巨额款项汇到国外去,(但)你问了吗?

纳吉:没有,我没去问。

西谭巴兰:我假设,你没问是因为你拿到所有的股东会议记录,而且还亲笔签名,交回董事局加以执行。

纳吉:我不同意。

SRC国际公司向公务员退休基金局(KWAP)贷款40亿令吉,并用作国外高达36亿令吉的投资,惟目前这笔资金下落未明。

西谭巴兰指控纳吉其实知道SRC国际公司的所作所为,但纳吉却坚持, 他一贯把公司事务交给公司管理层处理。

“我注意到才关心。”

纳吉在本SRC国际公司案中,总共被控1项滥权罪、3项刑事失信罪和3项洗钱罪。此案由吉隆坡高庭法官纳兹兰承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