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动党议员古纳瑟卡兰及店员塔纳轧拉志因涉淡虎案而分别在地庭被控,案件如今移交吉隆坡高庭审讯,而两人也对涉恐怖主义控状不认罪,要求审讯。

行动党森州龙城州议员古纳瑟卡兰(P Gunasekaran)的一项控罪原本在马六甲地庭聆审,而塔纳轧拉志(S. Thanagaraj)的两项控罪予则在北海地庭听审。

无论如何,两人的案件如今转至吉隆坡高庭审理,并由高庭法官纳兹兰(Mohd Nazlan Mohd Ghazali)承审。

两名被告不认罪后,古纳瑟卡兰代表律师哈山(Harshan Zamani)也向法官声明,将会申请保外候审。

1月31日再过堂

副检察司赛夫丁哈欣(Muhammad Saifuddin Hashim Musaimi)并没有反对这项申请。

赛夫丁哈欣也告诉法庭,控方正在翻译与古纳瑟卡兰有关的一支淡米尔文的录影。

针对塔纳轧拉志控罪,赛夫丁声明,控方正在等待专家报告,以鉴定如何处理被告的苹果手机、面子书账号等。

法官定下1月31日,为两名被告案件过堂。

淡虎案12名被告当中,除了古纳瑟卡兰和塔纳轧拉志,也包括行动党马六甲行政议员沙米纳丹、废铁商卡莱慕基兰(A Kalaimughilan)、送件员德兰(S Teeran)和德士司机巴拉姆鲁甘(V. Balamurugan)、教师孙德南(Sundram Renggan @ Rengasamy)、企业高层詹德鲁(S Chandru)、技术人员阿里瓦丹(S Arivainthan)、保安员普姆甘(M. Pumugan)、行动党党员苏烈士古玛(V Suresh Kumar),以及商人苏巴马廉(B Subramaniam)。

12人分别在10月底的两天内,被控支援恐怖主义组织“淡米尔之虎”而抵触刑事法典第130J(1)(a)条文,以及持有“淡米尔之虎”相关物品而抵触刑事法典第130JB(1)(a)条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