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淡虎案撤控考量,安华促检视其他类似案件
总检察长汤米汤姆斯昨日宣布撤控所有12名淡米尔之虎案被告后,公正党主席安华认为,其他相似案件也应该获得重新检视。
安华今日指出,据他所知,除了淡虎案之外,亦有其他嫌犯因为拥有T恤等物品,就被视为与恐怖组织有联系而挨告,而这些相似的案例有应该重新检视。
他强调,这项呼吁并不意味着他向恐怖主义妥协,而是为了确保司法制裁符合比例原则。
总检察长汤米汤姆斯昨日宣布撤控所有12名淡米尔之虎案被告后,公正党主席安华认为,其他相似案件也应该获得重新检视。
安华今日指出,据他所知,除了淡虎案之外,亦有其他嫌犯因为拥有T恤等物品,就被视为与恐怖组织有联系而挨告,而这些相似的案例有应该重新检视。
他强调,这项呼吁并不意味着他向恐怖主义妥协,而是为了确保司法制裁符合比例原则。
“当我们认为,罪行的惩罚过于严苛或不恰当时,我们可以重新审视。我们必须严厉对抗恐怖主义,我并不是要向恐怖主义妥协。”
“不过,数个(类似)案例曾获报道,而我也在双溪毛糯监狱坐牢时见过他们。我认为,(若嫌犯只是)拥有T恤展现支持,或是捐助邻人,现在的惩罚已经足够了。”
“因此,对于淡米尔之虎案件的拘留者,我们也应该给予同等的考量。”
相信总检长有谨慎考量
他也补充,他相信汤米汤姆斯撤控之前考量了所有的因素,所以此事应交由总检察长做决定。
安华今日在雪州万宜出席活动后向媒体如是表示。

昨日,汤米汤姆斯发表长达11页的文告,宣布一举撤销淡虎案所有提控。他指出,这12名被告共同的“罪行”都是手机或面子书账号上发现淡米尔之虎领袖的照片,并指若这些行为足以构成刑事罪,则令司法体制蒙羞。
大马内政部是在2014年11月12日发布宪报,把淡米尔之虎列为恐怖组织。惟斯里兰卡、美国与联合国都已同意,淡米尔之虎在2009年5月之后就已休止无任何活动。
他同时引述《刑事法典》第66B(9)条文提醒,内政部长每6个月就必须检视宪报恐怖组织的决定。
恐怖组织宪报应该重审
另一边厢,诚信党法律局(KANUN)主席祖卡奈因(Zulqarnain Lukman)今日也发文告促汤米汤姆斯及内政部长慕尤丁,重新检视所有“恐怖组织”的宪报。
“诚信党法律局希望,总检察长及内政部长能重新检视恐怖组织的宪报,以确保维护正义原则。”
此外,他也促总检察长不分种族及宗教地,重新检视其他在《国家安全法令》下被拘留的案例。
勿随之起舞种族化课题
2017年4月,马大伊斯兰研究学院前硕士生西蒂诺爱莎(Siti Noor Aishah Atan)因拥有12本与恐怖主义相关书籍,而被判罪成入狱5年。
诚信党法律局点出,总检察长撤控淡米尔之虎案件之后,有者试图以西蒂诺爱莎的案件作为比较,以种族化此课题。
“西蒂诺爱莎的案例在2017年下判,当时马来西亚还在国阵政府的时期。那个时候,诚信党曾参与反对运动,抵抗利用国安法来对付西蒂诺爱莎的不义之举。”
祖卡奈因续称,他希望公众不要随之起舞,让淡米尔之虎案件演变成更为种族及宗教化的课题。
去年10月初,警方接连逮捕12人,并援引《国安法》拟扣押他们长达28天。这批遭逮捕的人士在去年10月底面控,惟昨日汤米汤姆斯已宣布一举撤控所有案件。
淡虎案12名被告当中,包括了数名行动党领袖,如行动党森州龙城州议员古纳瑟卡兰(P Gunasekaran)、行动党马六甲行政议员沙米纳丹(G. Saminathan)及行动党党员苏烈士古玛(V Suresh Kumar)。
继总检察长宣布撤控之后,土著团结党青年团及巫统青年团多名领袖今日皆批评总检察长涉嫌滥权,巫统青年团执委慕士达法(Mustafa Shah Abdul Hamid)甚至高呼要求汤米汤姆斯辞职。






确定要删除留言?
此后将无法恢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