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昨天因法院公开资产详情而发飙,前联邦直辖区部长东姑安南在受贿案审讯上再指控,控方从一天起就蓄意破坏其声誉,而令法庭的气氛再度陷僵。

他还声称,对他而言,200万令吉微不足道,就像零用钱。

“你从审讯第一天起就尝试破坏我的声誉。他对媒体发言,给互相矛盾的声明。这很不公平。”

“我曾是管辖法律事务的首相署部长。我知道,你要把问题引导去何处。”

“如果之前能够撤销前财长的控罪,为何你仍然要提控我呢?”

促问检长为何不撤控

他是回应副检察司朱莉娅(Julia Ibrahim)的提问。

东姑安南以他的案件,来比较前槟州首长林冠英的洋房案。他质问,何以总检察署撤控林冠英?

朱莉娅则要求东姑安南询问总检察长,因为那是属于总检察长的权限。

“为何你要叫我撤控?你应该去问总检察长。”

结果,东姑安南回应说,“对,你去问你的总检察长。等一下,目前都没有总检察长,(他)已经辞职了。”

接着,朱莉娅要求继续审讯,并获得东姑安南同意,法庭才恢复平静。

有本事自己寻找资金

尽管如此,东姑安南表示,他根本没必要向第三者索取贿款。

“你瞧,我不曾要求党主席拨款给我的国会选区,作为政治活动的用途。我自己会去找资金。”

“对我而言,200万令吉就像是零用钱而已。”

他也不认同控方的说法,即他把200万令吉作为个人的用途。

抗议近10亿家产曝光

东姑安南被控在2016年6月14日收取Aset Kayamas私人有限公司老板蔡景康(Chai Kin Kong)所发出的200万令吉支票,以批准6家公司的多发展计划。

吉隆坡高庭法官莫哈末再尼(Mohamed Zaini Mazlan)去年宣判,东姑安南表罪成立,须进入抗辩。

东姑安南昨天接受辩护律师盘问时供称,200万令吉的款项并不是给他的,而是协助巫统迎战补选的政治献金。

辩方以东姑安南过去的资产申报为呈堂证据,主要的论述是东姑安南早就已经很富裕,以此推论他没有必要收取贿赂。

不过,由于不愿在法院公开自己近10亿令吉资产的申报详情,他昨天在控方盘问时暴怒至情绪失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