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国民同盟上台执政,律师希山弗兹(Hisham Fauzi)认为,这将有利于伊党推动355号法令修正案,为各州落实伊刑法铺路。

希山弗兹是吉兰丹律师和人权组织主席。他说,吉兰丹和登嘉楼早拟定伊刑法,但一直无法落实,不过如今,这两个州属已不再是在野党州。

“伊党领导的吉兰丹和登嘉楼政府,如今在联邦政府里已有代表,即掌管法律事务的首相署部长达基尤丁(Takiyuddin Hassan)和掌管宗教事务的首相署副部长阿末玛祖克(Ahmad Marzuk Shaary)。”

“国会下议院议长有权决定议程表,但负责国会事务的部长有正当地位去确保,提呈355号法令修正案给国会,并将之列为议程表的优先事项。”

“目前的局势非常有利于马来西亚在不久后推行伊斯兰刑事法,现在是时候了。”

“至于仍未有伊刑法的其它半岛州属,还有沙巴和砂拉越,他们的州议会已经是时候草拟相关的法令了。”

希山弗兹过去协助吉兰丹州政府草拟了伊刑法。

丹副大臣指言之过早

355号法令指的是《1965年伊斯兰法庭(刑事权限)法令》 ,联邦政府可透过此法来规范各州伊斯兰法庭的刑事执法权限。

前朝国阵政府曾经三度让伊党主席哈迪在国会上提呈动议,以提呈个人议员法案的方式,要求修改355号法令,提高伊斯兰法庭刑罚权限。

目前,伊党执政的丹州已立有伊刑法,但碍于联邦宪法所限,因此一直都没能真正落实。

现有伊斯兰法庭最高刑罚为5000令吉罚款、监禁3年及伊斯兰鞭刑6下;而355号法令修正案所提呈的动议要求修法提高至10万令吉罚款、监禁10年及伊斯兰鞭刑100下。

不过,一些法律专家认为,就算配合州伊刑法修订355号法令,有关法令仍然不符合宪法。但是,有关法令的合宪性仍未在法庭上受检验。

前天,吉兰丹副州务大臣兼伊党副主席莫哈末阿玛称,现在谈355号法令修案言之过早,当务之急乃是应对国会不信任动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