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肺疫情肆虐,本地游客纷纷取消出境旅游计划,旅行社蒙受高达5亿令吉损失。大马旅游协会抗议顾客退款规定,呼吁旅游部长撤销《旅游业法令》第四附件。

马来西亚旅游同业协会(MATTA)今早在吉隆坡半山芭戴斯酒店(Days Hotel & Suites)召开记者会,要求新任旅游、艺术与文化部部长南茜(Nancy Shukri)撤销1992年《旅游业法令》的第四个附件。

第四个附件附有“旅游出境条款及细则”。该条款涵括出境旅客取消行程、行程押金、旅客或企业取消行程等事项。

该协会主席陈国良解释,在武肺疫情爆发时,顾客基于第四附件条款,忽视与业者制定的取消和退款政策,向旅行社索偿。

“在武肺疫情爆发之后,第四份附表中的法令使旅行社陷入困境。”

“许多顾客寻求赔偿,但无视各个业者制定的退款政策。”

费用已付航空公司

陈国良表示,由于顾客纷纷取消出国行程,甚至要求退款,大马全国旅游业者目前面对高达5亿令吉的债务。

“许多顾客只愿意支付第四附件中规定的30令吉或旅费的2%,作为最低行政费用。”

“他们忽略的是,根据退款政策,事实上大部分费用已支付给航空公司和酒店,并且已无法索回(forfeit)。”

换言之,旅行社已将部分款项支付予航空公司和酒店,但基于大马旅游法令第四附件的规定,若顾客取消行程,旅行社依然需把款项退还给取消行程的顾客。

陈国良透露,马来西亚旅游同业协会将在今日会见旅游部长南茜,表明要求撤销第四附件。

他表明,该协会多年来一再要求旅游部长修订第四附件,但一直未能实行,因此建议直接撤销该附件。

“若修订条例如此困难,我们建议部长直接撤销第四附件。”

吁旅客延迟行程

陈国良也呼吁顾客勿取消行程,而是将行程延迟。

“我们希望旅客可以推迟行程,直到情况恢复正常为止。这会让本地旅游业和本地经济都可以保持稳定。”

惟记者追问,许多航空公司不允许顾客延迟班机,或需支付更多费用。

陈国良则说:“我们也会与航空公司洽谈,希望他们的延迟班机政策可以更宽松。”

他也说明,若情况进一步恶化,大马旅游同业协会将考虑以法律途径,代表本地旅游业者在高等法院进行诉讼。

划一条规不合理

陈国良也批评,旅游法令第四附件已过时,条例与多个法令重叠,例如《合同法》、《商品说明法》与《消费者保护法》等。

他认为,这几项法令已足以保障消费者。

另一方面,他也批评第四附件以划一条款,施加在情况不一的各国旅游上。

他解释,各国有个别的取消行程、延迟行程、更改路线及退款政策,但第四附件却以划一条款,施加相同的条款和条件。

他认为,对旅行社和客户之间的协议做细致而划一管理将造成反效果。反之,他建议让旅行社自行决定条款和条规,而顾客也可以自由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