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行令进入第15天,多名朝野议员向民众派发物资。然而,净选盟批评,政治人物在救援物品上贴上名字与头像照片,标榜个人且邀功自居,恐有滥权之嫌。

净选盟今天发文告呼吁,赠送物资的议员应公开申报物资的费用与来源,以便让人知道是否源自公帑,而避免滥用。

“若政府资金遭政治人物滥用,以逐私利,反贪会(MACC)可援引反贪会法令第23条文(利用公职受贿)开档调查。”

净选盟也出示证据,列举19名政治人物有失公信或涉嫌滥权,并且可分为三大类。

文告指出,他们派发的物资有蔬菜、米、净手液、物资袋等。

利用掌权之便派发资源

第一类为涉嫌滥权的联邦部长、州首长和行政议员,居于榜首的是6名掌握联邦或州官职的政治人物。

他们是联邦直辖区部长安努亚慕沙、通讯部长赛夫丁阿都拉、农业部副部长依克玛希山(Ikmal Hisham Abdul Aziz)、吉州大臣慕克里兹、彭州大臣旺罗斯迪(Wan Rosdy Wan Ismail)、森州行政议员威拉班(Veerapan Superamaniam)。

文告表明,他们所赠送给民众的救济品包装上,印有他们的名字或照片。

“若这些救济品是以掌权之便,挪用行政资源购置,净选盟认为这些部长已经渎职,应援引反贪会法令调查。”

然而,文告也提醒若物资费用来自选区发展拨款(CDF),则将纳入第二类滥权行为中。

州大臣勿视政府为己有

文告也批评,慕克里兹与旺罗斯迪以州政府之名发放物资,但物资上却印上这两位州大臣的照片。

净选盟提醒,若这些救济物资由州政府资金提供,但只派给特定选区,或只有具私人关系的民众可获得,则他们也应涉嫌滥权而受查。

另一方面,净选盟也提醒,大马各州乃议会制政府,雪州大臣阿米鲁丁却在海报中将经济振兴配套归功于己,实在不恰当。

文告批评,一个名为“雪州爱民防疫经济振兴配套”(Pakej Perangsangan Selangor Prihatin menangani Kesan Covid-19)的海报聚焦阿米鲁丁,而非归功于他所领导的雪州政府。

“没有脱离州政府存在的州大臣,若没有议员的信任,州政府也无法成立。”

“阿米鲁丁先生不该自视为掌握雪州(民众)私人授权的大臣,就如联邦政府,雪州的经济振兴配套也应事先在雪州议会提呈和辩论。”

取自纳税款项不该邀功

第二种行为则是议员涉嫌使用选区发展拨款或防疫基金购买物资,但却在物资上印上议员的名字与照片。此类行为不涉及法律问题。

“无论来自任何政党,若救济金来自纳税人缴纳的税款,而非议员们的口袋,为什么他们要讨功劳呢?”

“若有制度化的机制,则政治人物便不能通过纳税人的钱来获取声望。”

净选盟此处所列举的政治人物有贸工部长阿兹敏阿里、国防部长依斯迈沙比里、高等教育部长诺莱妮(Noraini Ahmad)、雪州公正党议员纳兹万(Najwan Halimi)。

文告指出,这五人乃联邦或州政府议员,因此有权使用选区发展拨款或防疫基金,其中并不涉及法律问题。

标榜个人助长庇护关系

另外,在救济物资贴上个人名字与照片的还有七名在野党议员,即行动党安顺国会议员倪可敏、诚信党沙亚南国会议员卡立沙末、团结党麻坡国会议员赛沙迪、行动党泗岩沫国会议员杨巧双、行动党甲洞国会议员林立迎、公正党班底谷国会议员法米法兹、公正党亚罗士打国会议员曾敏凯。

净选盟解释,随着政府允拨款10万令吉予在野党国会议员,以上七人派发的物资或源自纳税人的钱。

净选盟认为,若以上七名议员自掏腰包,为民众购买救济物资,则归属于第三类行为,即以私人基金,自我标榜,助长恩庇作风。

另一位榜上有名的是彭亨行动党吉打里州议员西芙拉(Young Syefura),净选盟将她列入“助长庇护关系”的类别中。

“从政者若自掏腰包协助自己的选区,而标上自己的名号,其实并没有不法,但是这却助长恩庇作风,侵蚀民主。”

政府拨款应该秉公专业

净选盟认为,最根本的解决方案是,政府应该秉持专业、非党派和积极回应的原则,提供选区基本发展和援助。第二则是,强健的公民社会,相互协助。

“政治人物援助的出现和国家安全理事会禁止非政府组织派发物资,并非是毫无关联的偶然关系。”

净选盟提出以下五点诉求:

一、凡是公帑购买的物资,所有从政者不该张贴自己的名字和照片。

二、所有民选代议士应该公布疫情援助的开销和资源来源,以昭公信。

三、反贪会应该调查第一类滥权的五名涉案领袖。

四、不管是联邦还是州政府颁布的资源,不能有党派歧视,并且在选区实施严格的规范和监督机制,以免从政者利用公帑邀功自居。

五、撤销禁止民间组织向边缘群体派发物资的禁令,不要让从政者借机亮相,博取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