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拍板,缓还贷款不须付“额外利息”
政府今天宣布,银行不会向缓还租购贷款半年者,征收额外的利息。
换言之,民众暂停还贷6个月后,只须按照原来的分期付款金额,继续偿还贷款,而整体供期则会随之延长半年。
财政部长东姑扎夫鲁今天发表文告指出,财政部是与银行业者商议后,达致上述协议。
政府今天宣布,银行不会向缓还租购贷款半年者,征收额外的利息。
换言之,民众暂停还贷6个月后,只须按照原来的分期付款金额,继续偿还贷款,而整体供期则会随之延长半年。
财政部长东姑扎夫鲁今天发表文告指出,财政部是与银行业者商议后,达致上述协议。
“财政部已和银行业者达成协议,即在融资期间,租购贷款(Hire-Purchase)及伊斯兰融资的分期付款金额不会改变。”
贷款供期延长6个月
“换言之,若客户选择延迟偿还贷款,也不须缴付任何额外费用。”
“如此一来,借贷者只须按照原有的借贷协议,继续分期付款,若他们选择缓还半年,那么他们的贷款供期也会随之延长6个月。”
扎夫鲁强调,政府的这项决定,是希望能够在艰难时期,减轻人民的负担。
民众误会下抗议不断
“租购融资”和定息伊斯兰融资的客户,若选择推迟偿还贷款半年,是否会遭征收“额外利息”上周起争议。
事缘,国行在4月30日宣布,所有租购融资和定息伊斯兰融资的客户,需提呈额外的文件,才能展延偿还贷款。
国行当时也说明,这两种融资产品依然会征收利息,而这掀起民愤,因为很多人之前误会缓还期间不会有利息。
但事实上,国行在3月25日发布问答录时已说明,缓还贷款的“应计利息”(accrued interest)会持续累积,而借贷者/客户需要在未来偿还,只是不会有“利滚利”。
《马新社》报道,国行在5月2日重申,作为监管机构,它一开始已经阐明,应计利息持续累计一事。
国行当时也补充,银行有权针对贷款缓还者,征收“额外利息”,但不能高于原本租购协议的利息。
不过,东姑扎夫鲁同一天也呼吁各银行,考虑不在缓还期间征收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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