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居家隔离者未再检测,卫部拟严惩违规者
卫生部揭露,近25%居家隔离的受观察者,未如期在第13天检测2019冠病病毒,因此警告违例者将面临监禁等法律惩戒。
卫生总监诺希山今天在记者会披露,共有5909人在6月10日获准离开隔离中心,以回家隔离14天。
卫生部揭露,近25%居家隔离的受观察者,未如期在第13天检测2019冠病病毒,因此警告违例者将面临监禁等法律惩戒。
卫生总监诺希山今天在记者会披露,共有5909人在6月10日获准离开隔离中心,以回家隔离14天。
但是,他说,至今只有4437名受观察者在居家隔离13天后,按规定前往政府或私人诊所接受检测。
“还有另外有1472人,需要在第13天接受冠病检测。”
隔离尾声须再度检测
根据目前的程序,任何回国者将接受冠病检测,然后居家隔离14天。
但在隔离的尾声,他们须再度接受检测,以确保对冠病病毒呈阴性。
疫情初期,政府强制规定,所有回国者一律须在隔离中心隔离14天。
但自6月10日起,政府援引1988年传染病预防及控制法令(342法令)第15(1)条文,规定所有回国者无需再送入隔离中心隔离,而是根据卫生部的指南居家隔离14天。
呈报告后解追踪手环
诺希山提醒,受观察者须遵守当局的指南,比如从机场回家路途中全程戴口罩、若出现症状则联络县卫生局及戴上追踪手环。
此外,受观察者也须在居家隔离第13天,到政府诊所或卫生部承认的私人诊所接受第二次检测。
“到了第14天,则须到附近的县卫生局提呈检测报告,以便获准脱离居家隔离。”
届时,县卫生局官员也将为受观察者,解除隔离追踪手环。
促受观察者配合守例
诺希山表示,政府认真看待上述观察指南,凡是抵触1988年传染病预防及控制法令第22条文的人士,可在相同法令的第24条文下面临处罚。
根据第24条文,首次罪成者可面临最高2年监禁、罚款或两者兼施,重犯则可面临最高5年监禁、罚款或两者兼施。
因此,他呼吁,所有回国者配合卫生部,遵守当局设下的指南。
他也不忘要求,受观察者的家属劝告和确保受观察者没有违反隔离指南。
他强调,当局需要所有人的配合来阻断2019冠病传染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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