替代刑罚研究特别委员会检讨强制死刑的最终研究报告,将提呈至内阁会议中考虑和批准。

掌管法律事务的首相署部长达基尤丁(Takiyuddin Hassan)是在昨天回答,公正党双溪毛糯国会议员西华拉沙(R Sivarasa)的书面提问时,透露此事。

“总之,(特委会的)最终报告包含了针对一些罪行的替代刑罚,如11项强制死刑的罪行、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下的罪行和21项赋予法庭酌量权的罪行。”

“特委会也建议,长期要如何改善马来西亚的司法制度。”

西华拉沙在其国会书面提问中询问,废除强制死刑的最新进展。

没交代何时开会讨论

尽管如此,达基尤丁(上图)未说明,会在几时的内阁会议上讨论该报告。

马来西亚目前共有8项法令的32项条文含有死刑处分。其中,有12项条文属于强制死刑,如谋杀、贩运毒品、持枪、向元首宣战或发动恐怖行动导致他人死亡。另外20项条文则赋予法庭死刑的酌量权。

希盟上台执政后,于去年设立特委会探讨替代强制死刑的刑罚,同时委任一名前联邦法院首席大法官为掌舵。特委会成员包括前法官、前总检察署官员、前监狱局官员、犯罪学家、学者、律师公会代表、人权委员会代表及公民社会代表。

废除强制死刑乃希盟竞选宣言的第27条承诺。

仍在研究自杀除罪化

此外,达基尤丁回复古晋国会议员俞利文的提问时指出,总检察署正研究修法,以把自杀行为除罪化,并将之归类为医疗制度的管辖范围,以让当事人获得适当的治疗。

“第一部分的研究,专注于刑事法典第309条文的意图自杀罪名。第二部分的研究,则专注于第305和第306条文的教唆意图自杀罪名。”

在现有《刑事法典》第309条文下,任何人企图自杀可被判处最高可达1年的监禁、罚款或两者兼施。而第306条文说明,任何人若教唆他人自杀,也构成刑事罪名。最高刑罚为10年及罚款。

去年,时任首相署部长刘伟强已披露,政府预料会在今年中期修改刑事法典,把自杀行为除罪化。

探讨设国会服务委会

另一方案,达基尤丁透露,政府还在研究有关设立国会服务委员会(Parliament Services Commission)的建议。

他是在回复礼让国会议员赛依布拉欣(Syed Ibrahim Syed Noh)的提问时,如此表示。赛依布拉欣询问政府,有关设立国会服务委员会和通过国会服务法案的进展。

2018年10月,刘伟强和时任国会下议院副议长倪可敏曾表示,希望能在2019年3月的国会复会期间提呈国会服务委员会法案,以把国会的行政权力从首相署部门分割出来。

当时倪可敏也说,国会已要求总检察署,草拟国会服务法案。